义安省正在处理和调查的3起贪污贿赂案件详情
(Baonghean.vn)——2019 年,义安省当局调查了 3 起与“贪污财产”和“收受贿赂”犯罪有关的案件。
受理、查处、审理的贪污贿赂案件(包括以前年度及当期发现的案件)包括:
1.潘文胜及其同伙犯“行贿罪”、“受贿罪”一案。
案情经过:2017年6月左右,潘文胜(Hung Tay 乡林同村)来到 Hung Tay 乡大顺化1村的 Ru Chua 和 Ru Am 地区,用栅栏围起一些(林业)土地,准备卖给想要修建墓地的人。
2018年10月2日,Thang以2亿越南盾的价格将位于荣市永新坊2号街区的一块面积约80平方米的土地卖给了Tran Quang Hai先生,而Hai先生预付了5000万越南盾,让Thang在雄西乡人民委员会办理墓地土地证明文件,并承诺在2018年10月10日完成手续后支付剩余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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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西乡西部山角。图片来源:互联网 |
潘文胜与海先生完成交易后,将5000万越南盾、土地过户文件和土地申请表交给了位于兴西乡大顺1村的胡越勇,以办理相关手续。胡越勇带着墓地土地文件去见兴西乡土地官员阮辉德先生,确认情况后,通过阮辉德先生的侄子高文宣先生,给了他800万越南盾。
随后,阮勇又接见了阮忠进先生(雄西乡公墓主任),并交给他300万越南盾,要他签字确认。随后,阮勇又接见了阮忠东先生(雄西乡大顺化1村村长),并交给他2200万越南盾,要他签字确认,并要他把这笔款项交给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
董先生办完“陈光海先生家族墓地建设土地确认书”手续后,将土地归还给了邓先生。2018年10月10日,陈光海先生致电潘文胜,潘文胜先生承诺偿还,但以各种理由拖延。陈光海先生怀疑自己被骗,财产被盗,于是于2018年11月31日前往兴原县公安局侦查局报案,举报潘文胜先生的诈骗行为。
随后,雄原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对案件作出起诉决定,以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364条规定的“行贿罪”对潘文胜及其同伙提起公诉;以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正补充)第364条规定的“受贿罪”对阮辉德、阮忠同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已侦查、起诉和审判完毕。其中,兴原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第30/HSST号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阮辉德(原兴西乡地籍官员)有期徒刑24个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阮忠同(原兴西乡大顺化1村村长)有期徒刑15个月,缓刑30个月。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潘文胜有期徒刑9个月,高文宣有期徒刑6个月,何越勇有期徒刑15个月。
2. 贪污案发生在宜文中学(宜禄)。
案件经过如下:为挪用国家预算资金,2013年至2017年间,义文中学会计王氏娥(1968年出生,住荣市义莲乡第11村)伪造干部和教师工资、津贴等制度性支出记录;义文中学财务主管黎氏图(1964年出生,住义禄乡)未遵守学校现金收支规定。王氏娥和黎氏图的行为致使国家损失1,51,760,931越南盾,其中1,450,134,000越南盾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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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违规行为的义文中学。图片来源:zing.vn |
2019年7月14日,宜禄县警察局侦查局对第82号案件作出决定,以“侵占财产”罪起诉,该罪名违反了《刑法》第353条的规定。目前,该案件正在侦查中。
3. 贿赂案发生在PJICO保险交易办公室(琼吕县)
案情概要:2019年10月4日下午4点,在位于琼吕县纸桥镇1号小区的PJICO琼吕保险交易中心,琼吕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了武文仁(Vu Van Nhan,1970年出生,居住于琼吕县琼巴乡4村)正在收受陈氏C女士(1985年出生,居住于琼吕县琼龙乡大北村)贿赂的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刑侦大队缴获了一个密封的信封,内含700万越南盾,即武文仁从C女士处收受的贿赂金额。
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工作单位进行紧急搜查,查获了一批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及物品。经初步侦查,认定武文仁利用职务便利,主动向C女士索要贿赂并进行骚扰。2019年10月9日,琼瑠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以《刑法》第354条第2款规定的“受贿罪”对武文仁作出刑事立案侦查决定、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决定和拘留决定。目前,该案件正在侦查中。
2019年,乂安省各级侦查机关受理侦查贪污犯罪案件14件/被告43人;两级检察院受理侦查贪污犯罪案件6件/被告19人;两级法院受理审理贪污犯罪案件5件/被告18人(利用、滥用职权侵占财产;贪污、受贿、工作中伪造文件;滥用职权等)。
通过对腐败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发现他们给国家造成损失超过572亿越南盾,其中包括130亿越南盾和291,476平方米的土地(相当于442亿多越南盾),其中74/130亿越南盾(相当于56.9%)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