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警长的骗局

安琼 October 28, 2024 12:51

陈氏玉荷(荣市人)利用当时的职业优势,诈骗了多人,金额超过200亿越南盾。十多年过去了,虽然荷女士已经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但许多受害者仍然不知道何时才能拿回借给荷女士的钱……

从一片空地……

陈氏玉荷(1980年出生)家住越南义安省荣市长氏坊,出身名门,事业稳定。她不想提升工作,照顾家人,只想一夜暴富。当时,她是义安省的一名警官,她利用这个机会,给自己披上了“大亨”的外衣,进行诈骗。她身着名牌服装,开着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豪车,经常向所有人炫耀自己在城里拥有多块价值不菲的地块。

取得信任后,夏某便使出浑身解数借钱,为了从熟人那里骗取“投资”资金,夏某甚至使出卖假土地的伎俩,用一张土地使用证卖给多人,然后抵押给银行。

Qua quá trình điều tra, chị Ngọc Hà đã thực hiện 14 vụ lừa đảo với số tiền bị chiếm đoạt lên đến 24 tỷ đồng. Ảnh: tư liệu
调查期间,Ngoc Ha涉嫌14起诈骗案,贪污金额高达240亿越南盾。图片:相关文件

第一次诈骗发生在2007年,当时Ha参与竞标购买Cua Lo镇一块价值1亿越南盾的土地。但在支付定金后,Ha立即将土地交给X女士,骗取1.45亿越南盾。Ha收到写有自己名字的红皮书后,并没有交给X女士办理改名手续,而是将其私自留了下来。之后,Ha用红皮书与Le TH女士(Ha的姑姑)见面,以购买下一块土地为由借款19亿越南盾。骗取TH女士上述款项后,Ha继续私自留着红皮书,然后将其生母的名字写在红皮书上,以抵押西贡-河内股份银行的方式借入7亿越南盾。

不仅如此,2011年7月底,河某还多次前往TH女士家,要求贷款30亿越南盾。当被问及借钱原因时,河某回答说:“我借钱买地是为了认真安全地做生意,你们尽管放心。” 然而,看到TH女士和她丈夫似乎有些怀疑,河某便确认愿意抵押并授权处置两块土地,其中包括河某一家居住的那块。在河某的坚定支持下,TH女士和她丈夫签了一份30亿越南盾的贷款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在拿到家人的钱后,Ha还肆无忌惮地将自己承诺的土地红皮书拿去抵押给他人,而没有经过TH女士的同意。

经调查,发现何某向TH女士借款总额高达60亿越南盾(占案件受害人全部借款金额的三分之一)。据TH女士在调查机关的供述,由于她信任何某是公务员,而且又是何某的亲戚,所以当何某提出借钱时,Hiep女士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骗取“投资”资金的伎俩

与此同时,河某还将目标对准了同事。得知河某同事阮氏丽女士刚刚出售土地,手头有一大笔钱,河某便主动提出以合理的利率向银行贷款,要求其复地卖地,只要河某复地卖地,就必须还清本金和利息。丽女士相信同事和河某的商业才能,便慷慨地借给河某12.8亿越南盾。起初丽女士看到河某按时还了利息,但两三个月后,她等了很久都没有见到河某。经向同事打听,丽女士发现自己被河某骗了。

Những giấy chứng nhận vay tiền mà Trần Thị Ngọc Hà dùng để
陈氏玉荷用来“担保”受害者的贷款证明。图片由陈氏玉荷提供

不仅如此,趁着朋友关系好,当听到河某甜言蜜语地向他借钱买房,并承诺10天内还清本息后,阮文哲赶紧将自己居住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借了10亿越南盾给河某。河某被捕后,阮文哲才意识到自己“中了河某的圈套”。

Ha甚至向孩子的老师“要钱”。Ha生活优渥,不惜花费巨资给T女士买礼物“鼓励”,让T女士信任她,视Ha为妹妹。

因此,当Ha老师向T老师借钱并承诺短期内还款时,T老师便借钱给了Ha老师。Ha老师甚至透露,由于她要完成工作并做生意增加收入,没有时间照顾和抚养孩子,所以她要求Ha老师的孩子住在老师家,以便孩子学习和生活。据了解,Ha老师从T老师那里骗取的钱超过10亿越南盾,其中包括Ha老师父母的钱,以及她即将结婚的弟弟借给Ha老师的钱。

不仅欺骗亲戚、邻居,陈氏玉荷也欺骗了自己从小到大最亲密的朋友。得知VL女士(荣市黎茂坊)准备盖房子后,于2011年2月28日去找她。虽然手头没有很多钱,但VL女士还是使出需要钱来扭转银行契约的伎俩,试图从亲戚那里借到10亿越南盾借给荷。约定的时间到了,荷仍然故技重施,又借了2.3亿越南盾。也是因为相信朋友,直到现在,VL女士的盖房子计划仍然遥遥无期,因为她还要偿还从好友那里借来的债务。

家住长氏坊的杜松泰(Dau Song T.)通过社会关系认识了河某,因此经常被河某借钱。他知道T.先生从父母那里得到了5亿越南盾的嫁妆,打算用来盖房或做生意。由于没有足够的钱盖房,T.先生将这笔钱存入银行取利息,供孩子们上学。河某被债主追债,便向T.先生求助,高利贷。T.先生误以为河某是国家公务员,便将自己在银行的5亿越南盾全部取出交给河某。河某拿到钱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Trần Thị Ngọc Hà tại phiên tòa sơ thẩm. Ảnh tư liệu
陈氏玉荷出席一审庭审。图片:文件

据了解,2007年至2011年,何某共犯下14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近240亿越南盾。截至受审当日,何某仍欠受害人220多亿越南盾。

“超级骗子”当庭认罪

2013年8月底,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氏玉荷一案。庭审现场聚集了数百名群众。他们不仅有案件的受害者,还有被告子女的亲属、邻居、老师等。其中,有生活优渥的,也有贫困户、低收入者和打工仔。他们因为相信荷的甜言蜜语,又贪恋高利贷,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所有家当、金钱、土地、房屋都拱手让给荷。不仅如此,还有人本来没有钱,但出于尊重,也向亲戚借钱给荷。

审判刚进行到第二天,辩论期间,又有一名受害人从礼堂外出现,手里拿着一叠贷款文件,自称是范某(居住在荣市),也被河某骗取了40亿越南盾,但没有收到传票。

为保障被害人权益,明确上述金额涉案人员的责任,因案情复杂,审判委员会决定延长审理期限至2013年8月23日。

庭审中,夏某供认,她屡次诈骗,是因为借了不少钱,有时一天的利息高达几千万。当她无力偿还时,许多债主便上门讨债。被逼无奈,她只知道想方设法骗取钱财。一张土地使用证,夏某却转卖给很多人,导致许多家庭负债累累……

站在被告席上,陈氏玉荷没有拐弯抹角,没有辩解,而是坦白了自己的全部行为。当听到检察官表态,建议判处无期徒刑时,她试图伸手抓住被告席,泪流满面。

ảnh 1Trần Thị Ngọc Hà nhận bản án chung thân với tội danh
陈氏玉荷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图片:档案馆

经过长时间的商议,2013年8月23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以“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陈氏玉河“终身监禁”。同时,被告还被责令赔偿14名受害人238.83亿越南盾。庭审结束,但数十名受害人的焦虑和担忧依然挥之不去。他们借给陈氏玉河的钱数额不小,有人一辈子都赚不到。

哈的判决和巨额债务给那些轻信的人上了教训,这些人缺乏法律知识,贪图眼前利益,忘记了赚到的钱必须用智慧、汗水甚至泪水来换取,才能干净、可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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