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假冒女“副总经理”的诈骗伎俩

安琼 October 14, 2024 11:36

尽管没有稳定的工作,也不会跑腿,裴氏香江(荣市)还是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虚名和职位,以便更容易地“做生意”。江用尽各种花招和诡计,成功敛财数十亿越南盾。

从一个“幽灵”项目开始……

裴氏香江(1977年生)在荣市滨水坊出生长大。由于家境贫寒,江很早就开始工作,体验生活。她能言善辩,容貌姣好,吸引了众多目光。年仅20岁的江就结婚了,但由于经济拮据,两人都不愿妥协,所以没过几年,江就和丈夫离婚了。

江带着第一个孩子搬到南方做生意,四处打工,与许多人的关系错综复杂。江独自抚养年幼的孩子,没有稳定的工作,为了维持生计,他冒充国家机关的职务进行诈骗。江运用各种手段,成功地完成了他的第一次诈骗。

江先生介绍自己是建设部下属公司(简称BMC公司)的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部长。得知青章县的K先生没有稳定工作后,江先生立即联系了他。江先生介绍说,他正在实施一个在岘港市和芽庄市建设公寓大楼和酒店的项目。该项目已获批准,在实施过程中,他需要寻找更合适的人才来填补公司的空缺。

Tổng số bị hại bị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lừa đảo là 8 người. Ảnh tư liệu
裴氏香江承认对8名受害人实施了8起诈骗。图片由他提供

江带着K先生去了荣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签署了一份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内容与江先生拟定的公寓和酒店建设项目有关。合同规定,K先生将获得6亿越南盾的报酬。更狡猾的是,江还带K先生去了岘港市,指着几块空地,介绍说这些是江先生即将实施的项目。

回到荣市后,江为了骗K先生借钱,说:“目前公司急需资金支付前期‘润滑油’费用,但总经理不在,还没批准预付款。你借我一笔热钱,帮我处理一下工作。等老板回来,我会开一张预付款收据,把钱全额还给你。” 出于对K先生的信任,江两次借给他共计5.5亿越南盾,都没有开具借款收据。

裴氏香江还用类似的伎俩与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潘德泽(1976年生)会面,签署了一份“法律服务合同”。他自称是该公司的副总经理,并邀请潘德泽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与裴氏香江一样,潘德泽也多次被他带去“参观”项目,目的是加强潘德泽的信任。

在受害人完全信任的情况下,Giang多次向T先生借钱做项目,但实际上却把钱全部花光了。据T先生供述,他给了Giang 9.6亿越南盾,其中4亿多越南盾被转入账户(有发票),5亿多越南盾是直接给的,没有收据。

除了K先生和T先生之外,还有很多受害者也不得不悲痛地成为Giang公寓和酒店项目的“不情愿”投资者,而该项目原本并不真实。

“资本调用”技巧

江自称是一家大公司的“副总经理”,便毫不犹豫地花钱购买各种服装、昂贵手机和珠宝。此外,江还租了一辆车,并指派情妇阮如C(1978年生)驾驶。阮如​​C负责每天带江去咖啡馆结识新朋友。除了为项目“筹集资金”外,江还吹嘘自己经常与建设部领导会面,以便获得大量工作机会,从而利用受害者的信任收取求职费。

当时,裴氏香江(Bui Thi Huong Giang)失业,却吹嘘自己能去医院应聘,承诺安排陈廷泽(Tran Dinh T.)先生(荣市居民)的女儿到荣市综合医院工作,费用为7000万越南盾。陈廷泽先生出于信任,提前给了江5000万越南盾,但没有写任何字条。江也用这个伎俩收钱,承诺“跑”给阮文德(Nguyen Van D.)先生(荣市义富乡居民)的女儿到一家公司当会计,骗取2亿越南盾。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tại Cơ quan điều tra Công an TP Vinh.Ảnh:
裴氏香江在荣市警察调查局。图片由他提供

此外,江江还在岘港市继续诈骗。在多次洽谈生意后,江江偶然结识了阮氏金女士(居住在和荣县和州乡)。得知T女士出售外国商品后,江江花费大量金钱购买昂贵商品,并成为其常客。江江以给合作伙伴买礼物为由,要求T女士购买手机和昂贵化妆品送给老板的妻子。此外,江江还多次以账户被冻结、无法前往银行等理由向T女士借钱,共计5.3亿越南盾。

江不仅在义安省和岘港市欺骗民众,还欺骗了一位旅居海外的越南人。2016年10月,江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居住在韩国的陶清诗女士。偶尔,江会请清诗女士帮忙购买韩国化妆品寄回越南。一段时间后,清诗女士介绍江认识了她的弟弟陶玉宣。陶玉宣在河内从事建筑工作,他的妻子在河内销售化妆品和高丽参。

出于对江与其姐姐的相识,以及副总经理声誉的尊重和信任,Tuyen夫妇多次赊账向江出售各种商品,总计3亿越南盾。直到看到江被当局通缉,Tuyen夫妇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8起诈骗案涉案金额达数十亿越南盾

受害者的投诉一经送达荣市警察调查局,警方立即进行核实,以查明案件情况。已派出工作组赴胡志明市调查核实。

为收集证据,警方决定紧急逮捕江某,但其本人并未在当地居住。经调查核实,江某于2017年4月底与他人结婚,目前居住在河内,但具体住址不详。工作组立即赶赴河内核实,发现江某夫妇藏匿于岘港市。侦查人员运用专业手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南北奔波,最终发现江某夫妇居住在河内市青池郡。

2017 年 9 月初,荣市警方工作组抵达河内,执行逮捕令,搜查了江的住所,并将其引渡回荣市警方。

据悉,在拘留期间,Giang曾提供不在场证明来否认犯罪。Giang声称自己被错误逮捕,因为她没有骗取任何人的钱财,并表示没有人能提供收据来证明这一点。当侦查人员出示与冒充职位行为相关的文件和证件,以及受害者转给Giang的账户取款单时,Giang最终屈服并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Giang承认,大部分钱款欺骗Giang 的个人开支以及未来的欺诈行为。

Bùi Thị Hương Giang hầ hết sử dụng số tiền các nạn nhân chuyển cho để ăn tiêu cá nhân. Ảnh tư liệu
裴氏香江将受害者转移的大部分资金用于个人开支。图片由裴氏香江供图

通过调查查明,侦查机关查明,2015年2月至2017年8月,裴氏香江对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22.75亿越南盾。

2018年8月中旬,裴氏香江案开庭审理。江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起诉。庭审中,江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合议庭依据所有证据和案件情况,判处裴氏香江有期徒刑13年,并责令其赔偿被害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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