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建议废除“网络做生意坐牢”罪
印度政府刚刚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提案,提议删除在计算机网络和电信网络上提供非法服务的罪行(《刑法》第 292 条)。
根据司法部长黎清龙10月21日上午在国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和补充刑法典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内容,该草案建议删除2015年刑法典第292条关于在计算机网络和电信网络上提供非法服务罪的规定。
报道称,非法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提供服务罪(第292条)是2015年刑法规定的信息技术和电信网络领域10个犯罪之一。
但该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并未明确体现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实际上该罪的构成要件是网络环境下的“非法经营罪”,其本质是经济犯罪,却被置于“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罪”一章。
此外,附条件的行业清单上,职业和工作岗位多达267个……仅规定网络经营者将受到刑事追诉,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存在不平等和不一致的情况。因此,考虑到非法经营罪被废除的背景,第292条也应该被废除。”黎青龙部长表示。
司法部长还表示,在起草该法的过程中,有意见认为有必要保留2015年刑法典第292条的规定,但需要考虑缩小该罪名的范围更为合适,至少要涵盖非法黄金交易或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多层次营销,获取巨额非法利润的行为。
司法委员会主席黎氏娥在审议该法案时表示,审议机构的大多数意见同意删除第292条。
但对于网络账户黄金交易、非法传销等行为,由于影响范围广、性质重、社会危险性高,有建议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考虑将这些行为定为犯罪,以明确犯罪和惩罚框架,确保严格性。
“这些问题属于国家专门管理范畴,审查过程已收到越南国家银行和工贸部的建议。因此,有必要听取政府的官方意见。”Nga女士表达了她的观点。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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