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作社主席伪造插秧机记录,挪用资金。
农业服务合作社董事会的两名主席及其同伙伪造文件,为购买新的插秧机提供资金支持,以挪用国家预算中的差额。
在对宁平省安庆县庆乐乡Ngát Nhung商业机构发生的“非法发票交易”案件进行调查期间,宁平省警察调查局作出了起诉决定,对庆平省5号村的被告人陈文水(1961年出生)提起公诉。 Thanh公社;阮文金(Nguyen Van Kim),1957年出生于庆盛公社16号村;阮友义(Nguyen Huu Nghi),1963年出生,居住于宁平省安庆县庆惠公社,罪名是“诈骗财产”。

宁平省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在调查中查明:2020年和2021年,大清农业服务合作社董事长陈文水、同春仙农业服务合作社董事长阮文金和阮友义利用宁平省人民议会决议和宁平省安庆县人民议会决议关于为本地区农业生产提供农业机械设备购置资金支持的规定,商讨以低价购买6台插秧机和1台旧式稻米烘干机,随后伪造文件申请拨款支持购置新机械,从国家预算中挪用8.34亿越南盾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