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例行会议上接见了市民。
2025年5月14日上午,义安省委副书记、义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同志在例行会议上接见了市民。
省委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的咨询支援机构领导也出席了会议。

没有足够的依据按要求签发红皮书
居住在安盛县和城镇1号街区的阮孟长先生请求考虑为其父亲阮登泰先生目前使用的位于安盛县和城镇1号街区的165.52平方米的土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LURC)。
据张先生称,这块土地原属于安城建筑材料生产股份公司的集体住宅用地,由他的家族通过清算和估价购得。

关于此案,2023年,省人民委员会指示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现为农业与环境厅)成立跨学科工作组,审查核实市民请愿书。结果显示,市民请愿书缺乏法律依据,无法予以解决。
具体而言,安城建筑材料生产股份公司从省人民委员会租赁了77,022.81平方米的土地,用于以下用途:生产材料区(63,877.8平方米)、办公楼建设(1,167平方米)和化肥材料生产区建设(11,978.01平方米)。

在上述区域,阮登泰先生(阮孟长先生的父亲)表示,该公司已向他询价了该区域165.52平方米的土地。然而,阮登泰先生无法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
在与有关部门的会议上,That 先生提供了 2003 年固定资产清算记录,该记录由公司董事兼资产清算委员会主席 Le Dinh Tuong 先生签署。
然而,核实结果显示,2003 年,黎廷祥先生尚未担任安城建筑材料生产股份公司董事一职。

该先生也无法提供收据来证明他已按公司估价支付了购买资产的费用。
此外,该公司 2000 年至 2007 年期间的前任董事会主席也证实,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个人的土地附属资产被清算或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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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案件处理过程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在听取各方意见后,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鸿荣同志总结发言,表达了市民家庭的愿望和诉求。但他同时强调,国家机关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承认,必须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也明确分析了不合理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强调,目前没有足够的依据根据阮孟长先生的提案内容,授予165.82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证书。

然而,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客观性和全面性,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责成农业和环境厅牵头,继续与有关各方合作,彻底审查并邀请警方参与调查,核实文件和证据的真实性。如经核实发现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将依法进行处理。

对于市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求在工作组对事件进行检查和核实期间积极配合,并提供完整的有关记录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