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向每个越南公民发放身份识别码
法务部表示,个人识别码将由12位数字组成,自出生起发放给每位公民,终生不变,不得重复使用。预计个人识别码的发放工作将于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实施。
应国会常务委员会和政府的要求,司法部刚刚完成了一份旨在简化行政程序、公民文件和与人口管理相关的国家数据库的总体规划草案。该草案正在向相关机构征求意见。
该项目的目标是服务于《公民身份法》的发展,旨在为每个公民建立和发放公民身份证号码;将公民身份登记簿从目前的多本改进为一本——《公民身份簿》;建立个人公民身份簿,并在越南公民出生登记时发放;建立国家电子公民身份数据库……
为完善法律基础,项目开发机构确定,需要首先在《民事身份法》项目中对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规范,作为制定专门规范个人身份证号码的法律文件以及个人身份证号码发放和管理机制的基础。
个人识别号码是创建文件的基础。
在公民卡中。
具体来说,个人身份证号码是一个12位数字,由国家人口数据库编制,从出生登记时起发给每个越南公民,并一直伴随他们直到死亡,终身不变(即使公民放弃/被剥夺越南国籍,在恢复/获得越南国籍时,个人身份证号码也不会改变),不会在其他人身上重复,用于识别国家人口数据库和其他专门数据库中的公民信息数据。
近期将以公安部为重点,协助政府管理个人身份证号码库(在政府委托公安部建设和管理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库的基础上)。
就法律效力而言,公民个人身份号码于《公民身份法》生效之日起办理出生登记时,由公民本人核发。《公民身份法》生效前已办理出生登记的公民,在办理换发、变更、补发身份证件或办理户口登记时,由公民本人核发。个人身份号码记录在出生证明和身份证件上,该号码在公民一生中不变;已核发给该公民的个人身份号码不得用于核发给其他公民。
个人身份识别号是服务于行业、领域管理需要,在国家人口数据库中准确追踪公民身份的原始号码,并作为行业、领域数据库中个人信息对接的依据。行业、领域通过个人身份识别号对行业数据库进行管理,对接和利用国家人口数据库中的公民信息,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区级和省级警察局有权为在《公民身份法》生效前已登记出生的公民办理永久居留登记或签发、更改或更换身份证时发放身份证号码。乡级人民委员会为在《公民身份法》生效后登记出生的新生公民发放个人身份证号码。在国家人口数据库系统进行出生登记时,将创建一个新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以便公民身份官员获取该身份证号码并将其写入公民的出生证明。该身份证号码上的数据是识别公民身份并将其与其他信息关联的原始信息。
据司法部初步测算,通过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码代替申报个人信息,将信息技术应用于行政程序办理,可节省信息填写时间,预计每年可节省4610多亿越南盾。办理这些行政程序所需的复印和认证文件费用约为4.78万亿越南盾/年,而通过减少复印和认证活动,在四级国家行政机关办理程序时,每年可节省2.201万亿越南盾。
根据方案草案,公民身份代码发放工作将于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实施。
国家人口数据库的建设,是集中公民基本信息的数据库,用于办理行政手续时查询公民信息,而不是在与国家行政机构进行行政事务时出示公民证件。该数据库将满足个人和组织在利用和使用公民基本信息时提供公民基本信息的要求,但必须确保公民隐私的规范。
国家人口数据库建设项目预计将于2013年6月至12月实施。
生活中,公民可以拥有的证件种类大概有20多种,其中公民证件的适用范围比较大,在社会生活中使用频率比较高,包括10种: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护照、个人税码卡、社会保险簿、健康保险卡、驾驶证、结婚证、死亡证明。
上述十类文件涉及约70种行政程序。我国人口近9000万,公民与行政机关及公共服务机构之间每年平均处理约60万笔公共行政事务。由于几乎所有行政程序均以手工方式进行,公民需出示或提交文件副本或经核证无误的副本以证明身份;行政程序执行记录以及行政程序处理结果尚未共享或共用,导致个人和组织在参与行政事务时每年承受高达数千亿越南盾的行政负担。
据 (Dan Tri) -L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