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一项计划,以提高2025年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应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的要求,各地更新最低工资适用范围,以便向政府提交关于2025年调整最低工资的建议。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刚刚向各地发出文件,要求审查实施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表示,2024 年 6 月 30 日,政府颁布了第 74/2024/ND-CP 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合同下雇员的最低工资,其中最低工资按地区划分(与区级行政区域挂钩)。
近期,许多省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对区级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更名、设立、合并、撤销和调整行政区划)。
因此,为了更新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并根据《劳动法》第91条的规定向政府提出调整最低工资的建议,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请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当地劳动管理机构与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协调,审查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
因此,地方政府自2024年7月1日起,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审查和更新适用最低工资的地方名称,特别是对已进行重组的区级行政单位进行更名、新建、合并、解散和调整行政边界等操作。
同时,评估并提出对现有分区规划的调整建议。如需调整分区规划,当地国家劳动管理机构应与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调,并与省级劳动联合会、越南工商联合会省级和地区分会、专业协会、该地区的投资者和企业进行书面沟通。
在此基础上,向各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报告,征求意见后送交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
根据第 74/2024/ND-CP 号法令,政府已将最低工资调整为平均上调 6%,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调整后,第一区月最低工资为 496 万越南盾,第二区为 441 万越南盾,第三区为 386 万越南盾,第四区为 345 万越南盾。
最低时薪也相应提高,第一区为每小时 23,800 越南盾,第二区为每小时 21,200 越南盾,第三区为每小时 18,600 越南盾,第四区为每小时 16,600 越南盾。
为 2025 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对 18 个省市的 3400 家企业、6800 名工人进行了 2024 年工资和劳动力情况调查。
调查结果将为管理层提供参考,并公布劳动力市场的平均工资水平,供企业和员工在工资谈判时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