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2025年区域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方案
应劳动荣军社会部的要求,各地方更新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并向政府提出2025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提案。
劳动荣军社会部刚刚向地方发出文件,要求对适用最低工资的地区进行审查。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表示,2024年6月30日,政府颁布了第74/2024/ND-CP号法令,规定了劳动合同制员工的最低工资,其中最低工资按地区划分(与县级行政区域挂钩)。
近期,许多省和直辖市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对区级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更名、设立、合并、撤销、调整行政区域)。
因此,为了更新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并向政府提出根据《劳动法》第91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提请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导地方国家劳动管理机关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对适用范围进行审查。
据此,各地方自2024年7月1日起至今,根据国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对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地区名称,特别是进行更名、新建、合并、撤销、调整行政区域范围等重组的区级行政单位进行审查和更新。
同时,评估并提出对现有分区调整的建议。如拟调整分区,当地国家劳动管理机构应与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协调,以书面形式与省劳动联合会、越南工商联合会省级和地区分支机构、行业协会、投资者和区域内企业进行讨论。
在此基础上,向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汇报,征求意见后报送劳动荣军与社会部。
根据第74/2024/ND-CP号法令,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加6%,自2024年7月1日起生效。调整后,第一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496万越南盾,第二区为441万越南盾,第三区为386万越南盾,第四区为345万越南盾。
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第一区为23800越南盾/小时,第二区为21200越南盾/小时,第三区为18600越南盾/小时,第四区为16600越南盾/小时。
为了制定2025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依据,劳动荣军社会部于2024年对18个省市的3400家企业、6800名员工进行了工资和劳动调查。
调查结果将服务于管理层,公布劳动力市场的平均薪资水平,供企业和员工参考,作为薪资谈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