乂安省委人民动员委员会的职能、任务和权限

德勇 DNUM_BDZADZCACE 09:57

(Baonghean.vn)- 省委群众动员委员会是省委的咨询和支持机构,直接并定期向省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常务委员会负责群众动员工作......

义安省委刚刚颁布了关于省委民运委员会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工作关系的规定。据此,省委常务委员会规定了省委民运委员会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工作关系如下:

功能:

作为参谋机构,协助省委、直接、定期地为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常委做好群众动员工作。

是省委群众动员工作(含民族、宗教工作)的专业技术机构;是全省贯彻落实基层民主条例指导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使命:

1. 研究、提出并实施

-主持、协调、建议制定省委、省委常委会关于群众动员工作的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条例、规章、群众动员工作计划和政策、解决方案。

——主持、协调研究,向省委、省委常委会提出具体化党的政策、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条例、规定和国家关于群众动员、民族宗教工作、发挥人民当家作主作用的法律,并部署、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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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民运部部长玉金南同志在全国大团结纪念日当天,向归合县周城乡板古村居民区赠送礼物。摄影:孔建

- 指导并协助党委掌握情况,指导党和国家委托的省级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群众组织的活动;指导省级国家机关的群众动员活动。主持省级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月例会。

- 配合各机关、部门、行业、社会政治组织监测、汇总民情(包括民族、宗教、社会阶层、人民内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及时向省委、省委常委会汇报、提出建议,领导、指导民运工作,处理出现的问题。

- 为政府机关制定党的关于群众动员、宗教、民族、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等问题的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法规和规章提供意见。

——群众动员工作总结。

2.指导、检查、监督

- 执行党关于群众动员工作的政策、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条例和规章。

——为全省党委和党的群众动员工作干部提供群众动员工作专业技术指导。

3. 评估、审查

- 向省委、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常务委员会提交群众动员工作项目和文件。

- 对涉及经济、政治、社会、国防、安全等领域的与群众动员、民族、宗教有关的项目和建议;涉及人民当家作主和国家机关群众动员工作的项目和建议提出意见。

4.协调

- 会同省委检查委员会,为省委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检查督导方案、群众动员工作计划提供建议和协助。

- 与有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共同开展群众动员工作;研究、检查、培训、培养、信息……有关地方的群众动员工作。

——配合祖国阵线、各社会政治组织、有关机关和党和国家指定的群众组织,动员知识分子、少数民族杰出人士、宗教界人士参与党的建设和政府建设。

- 根据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下放人事管理权力、介绍候选人的规定,配合省委组织委员会开展人事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工资,执行省委民运委员会干部、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会同省委办公室协助省委、省委常委会监督、检查、督促《省委、省委常委会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配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委员会开展行政群众动员工作。

-与省军队、省警察、省边防部队和省司法机关配合开展武装力量和司法机关的群众动员工作。

5、履行省委常委和省政府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和权限:

1.对省委、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负责,向党委提出建议和建议,履行省委民运委员会的职责。

2.要求省委各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报告和提供服务省委民运委员会履行职责任务的记录和文件。

3.派干部列席党委、直属党组织和有关机关的会议,讨论省委民运委员会负责的专业领域内容。

4.按照党中央关于党的巡视、监察和纪律工作的规定,履行巡视监察主体的任务、职责和权限。

5、定期和不定期向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委员会和中央民运委员会报告工作。

6.召开会议,对区、市、镇党委、省委直属党委负责群众动员工作的干部和省级各部门、各分支部门、各行业、区、市、镇人民委员会负责群众动员工作的干部进行群众动员工作指导。

组织:

省委民运委员会领导班子:含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不超过3人。

所属单位:群众组织和协会部;国家机关、民族和宗教群众动员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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