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党委的职能、任务和新组织结构
乡级党委有 15 项任务;党委常委有 14 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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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上午,在全国关于党组织、政府、祖国阵线和乡级政治组织(新)组织运作培训的会议上,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组织委员会副主任阮光阳同志介绍了“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基层党组织、机构和乡级党委运作(新)”这一主题。
根据书记处2025年6月9日第298-QD/TW号规定,乡委直接隶属于省委领导和指导,直接隶属于省委常委会,是基层党组织的直接上级党委。
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的成员人数按照中央委员会的规定和指示确定;常务委员会的组织结构按照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过渡的指示》的规定确定。2025-2030年任期,根据第45-CT/TW号指示:执行委员会27-33人;常务委员会9-11人;副书记2人(1名常任副书记和1名副书记兼人民委员会主席)。
允许乡、坊基层党委设立3个专门机构提供咨询和协助,包括:办公室、党建委员会和党委检查委员会。允许区级政治中心所在乡、坊的党委增设1个党委服务单位;在特区,允许设立至多4个专门机构提供咨询和协助,包括:办公室、组织委员会、宣传群众动员委员会、检查委员会和政治中心(党委服务单位)。
乡级党委的工作总部设在乡政治行政中心,有自己的印章和账户,并按规定获得资金、设施和运作手段。
党委的职责和权力
乡级党委有15项任务。乡级党委直接、全面地领导和指导乡级工作;按照规定领导和指导乡级政治体制内的各机关、各组织以及下属的党委、各组织。乡级党委根据各领域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印发文件,领导和指导乡级党委各项政治任务的实施。
其中,要明确列出一些新的重要内容:
按照党章和中央的规定和指示,履行基层党组织直属上级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决定党委整个任期和年度的工作纲领、检查监督工作方案;制定党委和党委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条例。
领导和指导政治体制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规章、国家法律和党委的政治任务。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领导和引导重大问题。确定中长期、年度社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工作等诸多重要任务、突破口、方案、项目、重点目标、方向、任务和主要解决方案。根据各领域的实际情况和性质,党委印发文件,领导和指导落实党委的各项政治任务。

领导、指导、组织执行和审查总结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省委决议和乡委决议。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新政策、新模式的试点实施。
领导党在政治、意识形态和伦理方面的建设工作。
领导和指导建设廉洁强大的党组织;开展内部政治保卫工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提高干部和党员素质;开展党员发展工作;领导组织干部工作,在党组织中贯彻落实干部政策。
引领政治体制组织结构的创新和改进。
领导、指导和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防止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防止和抵制组织内部的思想、道德和生活方式的堕落,以及“自我进化”和“自我改造”的现象。
党的常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
党的常委有14项任务。这些任务明确规定了其在以下方面的具体任务和权力:领导开展政治任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国防安全;开展政治、思想和道德工作;开展组织工作、干部、党员和内部政治保护;检查、监督、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开展宣传和群众动员工作……
重点关注以下一些关键任务:
指导编写提交党委审议的有关党组织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内容、方案、报告、项目、决议草案和结论。主动提出地方重大事项供党委审议决定。决定常委的纲领和工作计划。
领导、指导、检查和监督党的政策和决议的执行和组织;定期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和总结。
决定政策、任务和解决方案,以创新和提高政治思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指导政治理论的研究和学习,总结实践经验,捍卫党的思想根基。
领导组织、干部和干部管理工作,包括:决定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和党的常委委员的工作任务;领导、指导、决定创新政策和方案,按照规定安排乡级政治体制的组织和薪酬管理;按照管理层级决定干部的任命、解聘和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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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检查监督工作、干部党员模范责任条例以及预防和打击腐败、浪费和消极行为。
领导和指导群众动员工作的创新,在基层落实民主,在公社落实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建设伟大的民族团结。
领导和指导公社的关键任务,就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和党的常务委员会报告的重要问题制定政策。
领导和指导国防、安全和外交事务任务的实施;迅速有效地解决该地区的复杂问题,特别是与政治安全、秩序、社会安全、民族和宗教有关的突发情况。
授权党的常委执行党的常委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任务,并定期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