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金缴纳可以选择按年还是一次性缴纳?
我听说2024年《土地法》允许选择土地租金支付方式。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是如何规范的?这是义安省清章县潘氏明女士(Phan Thi Minh)关心的问题。
回复:
2024年土地法对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的选择权进行了灵活的规定,这一规定可能有助于企业平衡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配置的财务资源。
具体而言,2024年土地法第30条规定了选择土地租金支付方式的权利:
1.目前向国家租赁土地并按年缴纳地租的经济组织、事业单位、个人、旅居国外的越裔人士、有外国投资资本的经济组织,但属于按照本法规定由国家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期地租的情况,可以选择转为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剩余租赁期地租,并在按照本法规定决定转为租赁土地并一次性缴纳全部租赁期地租时,必须重新确定土地价格,计算地租。
2. 目前向国家租赁土地并按整个租赁期限一次性缴纳土地租金的经济组织、个人、旅居国外的越裔人士、拥有外国投资资本的经济组织,可选择改为租赁土地并按年缴纳土地租金。已缴纳的土地租金应按政府规定从应缴纳的年度土地租金中扣除。
3.获得国家划拨的未收取土地使用费的土地,需要使用部分或者全部划拨面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选择转为国有土地租赁形式,按年缴纳该面积的租金。
据此,2024年土地法规定,除了允许选择土地租金缴纳形式,将土地租金缴纳形式由按年缴纳改为一次性缴纳整个租赁期的土地租金外,还允许将土地租金缴纳形式由一次性缴纳整个租赁期的土地租金改为按年缴纳。并注意,改为按年缴纳土地租金时,已缴纳的土地租金将不予退还,而只会从相应的应付年度土地租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