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继续实行三级税务模式。
财政部长阮文胜刚刚签署并发布了第 381/QD-BTC 号决定(第 381 号决定),规范了税务局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税务部门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三级组织模式。其中,中央税务部门下设12个税务局,20个地方税务分局和350个县级税务队。
根据第381号决定,税务局是财政部下属单位,其职责是就国家税收管理向财政部长提供咨询和协助,组织实施国家预算征收管理,包括:根据税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规费、收费和国家预算收入。税务局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刻有国徽的印章,可在国库开设账户,总部设在河内市。
在职责权限方面,税务局负责向财政部长报请主管部门公布或在其职权范围内公布下列文件:税收制度改革战略;税收管理方案;税收管理长期、中期和年度计划以及制定、修改和补充税收管理法律文件的工作……

在组织架构方面,税务局从中央到地方实行三级组织架构。其中,税务局在中央层面设有12个单位,包括:办公室;国际税收与政策司;法律司;税务运营司;税务预算、会计与统计司;纳税人支持与合规管理司;科技、数字化转型与自动化司;稽查司;人事组织司;财务与行政司;大企业税务司;电子商务税务司。
在地方层面,税务局下设20个地区。地区税务局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印章,被授予税务管理机构代码,并依法可以在国库开设账户。
第一大区税务局的办事处数量不超过19个,第二大区税务局的办事处数量不超过16个,其余各大区税务局平均办事处数量不超过13个。
省、直辖市的区、镇、市税务队,各地区税务分局设立的跨区税务队(统称区级税务队)。
区税务队具有法人资格,拥有自己的印章,被授予税务管理机构代码,并依法在国库开设账户。区税务队数量不超过350个。
财政部长指定税务司司长负责:向财政部长提交有关大企业税务司、电子商务税务司和区域税务司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规定;有关税务司下属各部门和办公室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规定。
本决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