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在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制度时,应根据工作要求分配和使用公务员。
总理要求各地积极调配充足的资源,尤其是在根据岗位要求分配和使用公务员方面。
越南总理范明征于2025年9月21日签署并发布了第168号公函,致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以及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内容涉及加强在实行两级地方政府制度时,有关权力下放、授权和划分职权的法律的执行。
官方通报指出,近期各部委及部级机关积极主动地就权力下放、权限划分等相关任务提出建议和建议,以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展现了高度的责任感。省级和乡级人民委员会积极主动、富有创意、灵活应变地指导和管理工作,坚定地组织落实各项下放任务,为提高两级地方政府的效能和效率做出了贡献。

为有效落实委派任务,克服障碍和不足,全面加强乡级建设,按照政治局和书记处结论、杜林总书记指示和2025年9月19日第192-KL/TW号结论,确保两级地方政府体制顺利高效运行,总理要求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和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精力落实重点任务。
紧急审查并改进法律和行政程序。
各部委及部级机关应认真审查评估管理中权力下放、权力分立的可行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继续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按照“地方决策、地方行动、地方责任”的原则,补充和完善权力下放。同时,各机关还需加强对地方政府的指导和支持,提升其组织能力。完成此项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科技部、建设部、文化体育观光部、财政部、卫生部、农业环境部和工贸部等中央管辖行政程序较多(超过40%)的部门,必须加快修订法律文件,推进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同时精简行政程序,确保地方政府资源充足,高效顺畅地处理行政事务,降低公民和企业的合规时间和成本。此外,这些部门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在权力下放和权力下放的过程中,有效监督、落实和管控权力。相关工作的完成期限为2025年10月。
地方政府主动为公务员安排合适的岗位。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应当评估地方层面实施权力下放、权力下放、职权划分等法律的可行性,以便根据《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路线图和要求以及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指导、修改或者向主管机关建议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文件。
地方政府需要积极主动地调配充足的资源,尤其是在公务员的配置和使用方面,要确保公务员能够胜任各项工作,有效履行各项职责;同时,还应积极落实有效的权力下放,以满足地方政府对国家管理的要求。完成期限为2025年10月。
政府办公室和内政部负责监督和敦促各方遵守其分配的职能和职责;并就超出其权限的任何问题向主管当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