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关于在地方两级政府运行中按照岗位要求安排使用公务员的指示
总理要求地方积极配置充足的资源,特别是按照岗位要求安排和使用公务员。
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签署并颁发了2025年9月21日第168号批示,向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和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关于加强地方两级政府分权、授权和分工法律实施的批示。
批示明确指出,近年来,各部委、部级机关积极主动、富有责任感地就权力下放、授权分派等问题提出建议和建议,努力解决困难和障碍。省、乡两级人民委员会积极主动、富有创造力、灵活地指导和开展工作,坚决组织落实权力下放的任务,为提高地方两级政府工作效率和效力做出贡献。

为了有效落实分权任务,克服困难和缺点,全面加强乡级政府,确保两级地方政府顺利有效运行,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总书记苏林的指示和2025年9月19日第192-KL/TW号文件,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集中力量完成关键任务。
紧急审查和完善法律和行政程序
各部委、部级机关要认真研究、评估落实地方分权、分工管理任务的可行性,提出相应措施;继续研究完善专门法律制度,按照“地方决定、地方行动、地方负责”的方针,补充完善地方分权制度。同时,各部委、部级机关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支持,提高地方组织实施能力。完成期限不晚于2025年10月30日。
科技部、建设部、文化体育旅游部、财政部、卫生部、农业环境部和工贸部等部委的中央管辖范围涵盖大量行政程序(占比超过40%)。这些部委必须立即继续审查法律文件,推进权力下放,精简行政程序,确保地方政府拥有足够的资源,以便顺利有效地处理行政程序,减少民众和企业履行行政程序的时间和成本。同时,上述部委必须在权力下放和分权过程中开发用于监督、部署和控制权力的工具。完成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
地方积极主动安排公务员适岗适岗。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要评估地方落实《分权、放权、定权法》的能力,及时调整、指导、修改或建议主管部门按照《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的路线图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发布新的文件。
各地方要主动配置充足的资源,特别是根据岗位要求合理安排和使用公务员,确保有效履行职责任务;同时,主动实施有效简政放权,满足地方政府管理要求。完成期限为2025年10月。
政府办公厅、内务部按照职责任务负责监督督促;对职责范围以外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