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上宣传欠税者
税务总局副局长披文俊刚刚签署文件,要求各省市税务机关检查、监督、督促税务欠款追缴工作,坚决不让税务欠款超过税务机关管理的预算总收入的5%。
文件指出:“要求税务部门负责人密切关注债务执行措施的进展情况、每日债务催收进度,并将已下达的执行决定和执行结果全面更新到税务集中管理系统。”
为纳税人创造最大便利。河内税务局照片。图片来源:黄雄/越通社 |
税务总局要求各税务局、税务分局领导认真学习领会,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督促落实各税务班子、各税务人员依法管理和执行税务债务的追缴工作,及时向国家预算追缴税务债务,杜绝产生新的债务。
此外,各单位要继续按照税务总局提供的清单,对欠税金额为1000万越南盾及以上的企业进行审查,从而准确确定每家企业的欠税金额,督促并执行欠税,并在大众媒体上公布欠税企业的信息。
税务机关、税务分支机构要加强对各单位和个人欠税情况的核查、审核,全面查明欠税情况,按照欠税情况分为无法收回的欠税、欠税90天以内、欠税90天以上等,并按照欠税管理流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指导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申报、检查、审核)与欠税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化解欠税、被投诉、被诉讼的欠税,减少欠税数额。
及时按照虚拟债务管理流程,规范税务债务数据,准确认定税务债务数据,为督促和公布税务债务机关、单位信息提供依据。
据 Minh Phuong/baotintuc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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