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义安省4个OCOP四星产品再次获得认可
省人民委员会刚刚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发布了第 1978/QD-UBND 号决定,重新认可 4 种获得 OCOP 四星级评级的产品。
这些产品分别是:森桂北农业合作社(地址:南丹县金莲乡茅2村)的莲子茶和莲花米茶,清章腌菜及农业特产生产合作社(行林乡6村)的桂夫人腌菜,以及海门-路门水产加工服务股份公司的新海凤尾鱼鱼露。这些产品经评定后均获得OCOP四星评级。

《决定》还明确指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指导OCOP企业按规定在认定产品包装上使用和印制OCOP标志,配合有关机构和地方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OCOP计划标准的产品提出处理建议。
本决定认定的OCOP产品生产者,负责按照OCOP产品评价和分类标准组织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

根据规定,获得OCOP产品认证的产品自该机构发布认可决定之日起,有效期仅为36个月。为了在市场上流通和消费时继续使用印制或粘贴在产品包装和标签上的OCOP产品认证标志(带星号的OCOP标志),这些产品需要经过主管部门的重新评估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