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交通警察讲述如何处理在荣市红灯停车时不给救护车让路的车辆。
据有关部门介绍,如果红灯停车,后面有救护车或其他优先通行车辆,前面的车辆可以闯红灯让行,不受处罚。
2月10日上午,一段视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记录了一辆救护车行驶在列宁大道上,从荣市市中心前往荣市机场的场景。当救护车到达列宁大道与范亭台街的交叉口时,救护车不断鸣笛并开启优先通行灯,请求先行。然而,由于红灯亮起,且前方车辆众多,包括一辆黑色Fortuner轿车,救护车无法继续行驶。只有等到绿灯亮起,救护车才能继续行驶。
这段视频在网络社区引发了褒贬不一的评价。一些人认为,黑色轿车司机可能是害怕闯红灯被罚款,所以没有给救护车让路。

针对此事,乂安省警方交通警察局表示:“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道路使用者必须遵守道路标志和交通规则。该法第27条规定,执勤救护车为优先通行车辆,享有优先于其他车辆通行的权利。该条第5款还规定,当有优先通行车辆发出信号时,道路使用者必须减速、靠路右侧行驶或停车让行。”
对于不给优先车辆让路的情况,根据第 168/2024 号法令第 6 条第 6 款 b 点,汽车司机将被处以 600 万至 8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许多人担心,在给优先通行车辆让路时,闯红灯可能会被罚款。对此,义安省交通警察局确认:根据行政违规处理原则,在紧急情况下,如果车辆在正确的车道上行驶,靠道路右侧行驶,且有正当理由,则不会被罚款。这意味着,如果车辆在红灯处停车,但后方有救护车或其他优先通行车辆,前车可以闯红灯让路,而不会被罚款。
此外,对于通过监控摄像头系统实施罚款的案件,义安省警察局不会立即通知罚款,但会核实和分类这是否是真正的违法行为,以确保处理正确的人和正确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