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前副主席因其他罪名被起诉
阮友信先生和其他四人还因违反土地管理和使用规定而被起诉。
11月10日,公安部调查警察厅决定起诉此案违反土地管理和使用规定2015年《刑法》第229条,发生在胡志明市的一起刑事案件,对五名被告人发出起诉决定、搜查令以及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的命令。
他们分别是阮友信先生(61岁,前胡志明市副主席)、陶英杰先生(61岁,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黎文青先生(56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张文郁先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部土地管理处副处长)和阮成章先生(44岁,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城市处处长)。
同日下午,调查警察厅对嫌疑人的住所发出了搜查令。上述决定、命令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从左至右分别为 Nguyen Huu Tin 先生、Dao Anh Kiet 先生和 Nguyen Thanh Chuong 先生。 |
公安部侦查警察局(C01)在核实并解决涉及西贡啤酒酒精饮料总公司(Sabeco Corporation)位于胡志明市第一郡二征乡2-4-6号地块的犯罪报告后,11月8日,决定对其提起刑事诉讼。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如2015年刑法第229条所规定。
五名被告人中,除张文郁首次被提起公诉外,其余四名被告人均于9月18日就该案被侦查机关提起公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浪费的(2015年刑法第219条)。
被告为Truong Van Ut和Le Van Than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