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银行部门副主管诈骗数百亿越南盾
一家大型银行在义安省设有分行,其零售客户管理部副部长阮氏贵恩因业务亏损,骗取并挪用了470多亿越南盾。阮氏贵恩谎称需要这笔钱来撤销银行合同,但实际上是为了偿还债务和消费。
1 月 6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氏金南(1984 年出生),居住于荣市哈辉塔坊,因犯“欺诈性侵占财产”。

Nguyen Thi KN 曾任一家 回声 该公司在义安省设有分公司。
起诉书称,自2022年起,Nga因生意亏损、无力偿还债务,意图诈骗并侵占多人资产。
这名银行职员提供了虚假的贷款信息,以确认账户余额,证明N.丈夫私人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篡改了贷款契约,以便银行联系许多人。N.承诺为每位客户提供优惠的利息,并且只提供短期贷款。
利用上述手段,N.共诈骗并侵吞4名受害人,共计金额超过470亿越南盾。其中,诈骗金额最大的是杨氏TL女士(1978年出生,居住在荣市),诈骗金额近240亿越南盾。
经过一段时间的讨债无果后,受害者向警方对N.提出了控告。2023年8月2日,Nguyen Thi KN被警方暂时拘留。
庭审中,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称,由于商业投资亏损,他曾向一人借钱偿还另一人。被告向受害人声称借钱是为了撤销银行合同,这纯属谎言。
当法庭询问其债务情况时,被告称他曾在富国岛等地“涉足”房地产。期间,他被他人骗取了数百亿越南盾。然而,被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说法。
受害者到法院要求被告退还钱款,此时,被告承诺会尽力影响亲属和家人为受害者弥补损失。
经过1天的庭审,合议庭决定暂时中止审理,以进一步核实被告人声称向受害人支付钱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