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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义安省代表讨论公共投资法修正案

清维-潘厚 DNUM_CJZBAZCACE 19:18

10月29日下午,国会举行分组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广义省国会代表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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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讨论会现场。摄影:Nghia Duc

参加讨论会的同志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越南祖国阵线中央主席杜文战,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陈光方上将。

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委员会常务副主席、省人民议会主席、乂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主持会议。

《公共投资法》(修订草案)提出了关于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省级或县级行政单位范围内实施的项目投资政策决策顺序和程序的规定。草案建议各级人民委员会负责商定方案,指定两个行政单位中一个行政单位的人民委员会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并报同级人民议会批准。

义安代表团专职代表陈一明表示,起草机关需明确报请人民议会批准的规定,报请哪个行政单位的人民议会(以人民委员会为项目实施机关的单位还是其余单位),以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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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代表团专职代表陈日明先生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光荣

陈一明代表还表示,法律草案没有考虑到如果两所地方学校无法达成协议,由哪个机构来处理;这是一个需要研究和补充的问题。

根据《关于使用国家预算资本的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编制、批准和分配程序的法律草案》拟议规定,政府应在国会任期第五年的年终会议上向国会提交下一届中期公共投资计划草案,供国会审议。政府应根据上一届国会的意见,将中期公共投资计划提交新一届国会审议并作出决定。

因此,陈一明代表表示,任期第一年的项目尚未纳入中期公共投资计划,因此他建议将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第一年开始建设的新项目添加到没有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的组中。

对于公共投资法(修订草案),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乂安省代表团代表阮文志表示担忧,因为草案中提出了取消资本评估要求的建议,而这恰恰是2014年公共投资法的“灵魂”,旨在解决2014年之前出现的投资政策多但分配不均、资金分配分散造成浪费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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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席、义安代表团代表阮文志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义德

与此同时,代表们还指出了当前公共投资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如:资金落实到位速度慢,资金计划拨付缓慢;有资金计划但项目手续尚未办妥;资金拨付到不可行的项目;不断提请主管部门调整资金拨付计划,包括中期和年度计划;年度增收资金来源拨付速度也很慢等,而造成上述种种困难的根本原因是投资准备不充分。

阮文志代表认为,现行《公共投资法》修正案必须解决上述问题,但担心该法律草案没有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内容。

因此,该代表表示,有必要在一次会议上考虑修改现行《公共投资法》,只修改和补充一些政策效果评估明确的条款。

讨论会上,阮文志、陈一明代表还对《公共投资法》(修正案)草案其他内容和《证券法》、《会计法》、《独立审计法》、《国家预算法》、《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税收征管法》、《国家储备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草案等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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