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义安省的国民议会代表进行了小组讨论。
10月26日上午,国会举行分组讨论。义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和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组进行讨论。

出席讨论会的有:中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广义省国会代表陈光方中将。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同志主持了讨论会。
讨论的重点是评估 2024 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结果;2025 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的实施情况;宪法的实施情况;法律、国民议会决议、法令以及国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202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国家预算估算、2025年中央预算拨款计划(包括2025-2027年三年国家预算财政计划;2024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国家预算公共投资计划预期;2024年财政计划执行情况、2025年中央政府管理的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财政计划预期);关于调整和补充国家预算估算的一些内容。
2021-2030 年国家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政策(展望 2050 年);向越南外贸股份商业银行(VCB)追加国家资本投资政策。

在讨论会上,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表示,从当地实际活动来看,目前存在一些投资项目的问题和积压,这些项目已经过检查、核查和审计,以发现与案件和事件相关的违规行为。
因此,虽然违规行为已基本得到审查和处理,但解决问题的机制仍存在诸多困难,导致国家和社会投资的浪费。
政治局发布了第77号决议,允许5个地方试点审查所有在困难和问题地区尚未提交中央政府指导的计划和项目。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表示,这是一项非常贴近实际的政策,希望尽快进行总结和研究,以便全国各地能够收集统计数据、审查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地方投资项目(包括国家投资项目和非社会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积压问题。

关于公共投资问题,义安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清贵表示:根据现行法律,新一届国会(第十六届)将决定2026年至2030年中期公共投资政策;而新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预计将于2026年7月召开。这造成了不便,因为新一期公共投资资金无法在2026年到位;同时,公共投资程序的实施也将推迟到2027年。这导致公共投资资金的分配出现时间缺口。因此,泰清贵代表建议研究并考虑修改相关法律,允许上一届国会决定下一届的公共投资政策,以便公共投资资源能够在2026年及之后整个中期得到落实。
在讨论会上,省委书记、省国民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还分享了快速实施重点项目的经验,特别是最近的500千伏3号线项目,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经验是中央政府的政治承诺,为包括省在内的各级整个政治体系创造了信任和动力,促使其为了共同的国家利益而参与其中。

在讨论社会经济形势时,国民议会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团代表黄明孝强调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重要性;并建议政府重视这一问题,拨出资源建设机构,关爱建设机构的干部和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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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代表还建议,国民议会未来一段时间内对高质量人力资源的监督代表团应该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制度和政策进行非常具体的评估;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政策制定进行评估,以找出现状、问题和局限性,从而完善政策和法律框架,建设更好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
代表黄明孝还提议继续研究中央委员会第27号决议的执行情况,包括根据职位支付工资以鼓励有能力的人力资源参与公共部门的问题。

国民议会外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团代表范富平建议,在评估经济和社会状况的报告中,特别是对未来一段时间的预测,有必要更清晰地分析世界形势;关注新建交通工程的质量,维护旧工程;应对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满足电力需求的能力;经济增长预测的作用和准确性。
该代表还建议,有必要更全面地评估 2025 年及未来一段时间的战略发展方向;特别是生物技术发展战略,因为该战略在报告中没有提及,而 2023 年中央就此问题通过了一项决议。

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义安省代表陈德顺少将提出了一系列需要关注并寻求解决方案的问题,例如:消费需求、公共投资资金拨付;退出市场的企业多于新成立的企业;房地产市场虽有复苏的趋势,但存在“价格上涨、投机”现象;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

义安省委执行委员、民族委员会主任维文山代表也分析了当前公共投资资金拨付缓慢的现状和原因,尤其是在国家少数民族和山区发展专项计划中,包括主观和客观原因;其中,较为常见的主观原因是害怕出错和违法,因此许多相关内容征求意见。

为解决该问题,代表们要求有关部门立即修改总理第1719/QD-TTg号决定:批准2021-2030年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年至2025年);就实施第111/2024/QH15号决议提供具体指示,该决议涉及实施国家目标计划的若干具体机制和政策;允许将资金拨付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要求在制定2026-2030年计划时,不必按项目或子项目分配细节,而是分配资金以鼓励地方自主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