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友球上校:谴责退休官员的三个理由
代表、乂安省警察局局长阮友球上校支持对退休人员检举权进行规范,避免他们“撞上疏浚列车”后又“平安落地”。
11月23日下午,在国会讨论《检举法》修订草案时,曹先生表示:“我意识到,在检举社会中,有很多积极因素在与邪恶和错误作斗争,为政府建设做出贡献。当被检举时,官员们往往会站出来,感到不舒服,这也是他们的正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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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Nguyen Huu Cau 上校(义安省) - 照片:Quochoi.vn |
还必须处理退休问题。
特别是针对是否解决针对退休干部、公务员的投诉问题,阮友球先生分析了3个“应该”的理由:
一是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令人痛心的现象,一些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顶不住正常的诱惑,违背公务,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威信。
“正因如此,媒体才会用很多非常贴切、非常准确的术语来描述这种悲惨的现实,比如‘最后期限综合症’、‘最后一班清扫列车’、‘最后一站’。问题是,为什么实践中存在问题,但法律却没有对其进行规范?”Cau先生提出了这个问题。
第二,2005年《反腐败法》第四条规定了“对犯有腐败行为的人员,已经退休、辞职或者调动工作岗位的,仍然依照其所犯的腐败行为予以惩处”。
反腐败法修订草案继续确立了这一原则。
三是一段时间以来,党和国家对退休干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理,没有禁区,全国人民信任、激动、高度一致,起到了很大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这些理由很有说服力,但起草委员会声称《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法》没有规定干部退休,是为了免除退休人员的职责,这种说法缺乏说服力。国会需要修改这项法律,因为它已经不再适合现实。”义安省公安局局长强调道。
允许多种形式的报告
阮友球代表还同意扩大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举报的形式……
“举报是宪法赋予的权利。2005年《反腐败法》也规定,各机关、组织有责任为公民直接举报、邮寄举报、电话举报、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举报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举报创造一切便利条件。国会现在有可能废除这项规定吗?” 库先生问道。
此外,乂安省代表指出,起草委员会在《举报法》修订草案中设计了新的条款,涉及处理通过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提出的请愿书。
“这证明我们承认这些形式,并且有办法解决。如果我们不承认和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制定这项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建议法律规定,举报必须通过请愿、直接举报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 曹先生强调。
据Le Kien/tuoitr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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