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殴打朋友妻子而被朋友刺死
当朋友打电话质问他殴打怀孕妻子的事时,陈俊辉拿着刀去质问。半夜时分,他刺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然后向警方自首。
4月2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俊辉(1995年出生)涉嫌谋杀一案进行审理。陈俊辉现居住在越南乂安省荣市滨水坊。
陈俊辉(Tran Tuan Huy)和范TT先生(1994年出生,同住)是朋友。2024年8月3日深夜,辉和范TT先生去唱卡拉OK,范TT先生先回家了。
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T先生的妻子去歌厅,事发时,冲突和Huy吵架。争吵中,Huy用手打了朋友的妻子。大家都出面劝架,所以两人都回家了。
当得知Huy殴打妻子后,8月4日凌晨0点06分,T.打电话给Huy,责怪他“你刚才为什么打我老婆”,并让他去大门口。Huy以为T.是来打架的,便拿出一把锋利的刀,插在裤子后面,站在大门口。

T先生刚到Huy家门口,就打开摩托车后备箱开始咒骂。Huy看到T先生打开摩托车后备箱,以为朋友拿出了武器,于是拔出一把刀刺向T先生的胸部。
T先生被刺后逃跑了。Huy追了上去,但T先生转身刺伤了他的侧腹和背部。T先生倒下后,Huy又从他的背部刺了一刀。
受害者跑了一小段距离后再次摔倒。摔倒后,T.对Huy说:“你打我了。” Huy以为朋友在装,便说:“算了。” 随后踢了T一脚。这时,Huy看到朋友血流如注,便停止了殴打。
随后,Huy叫了一辆救护车,将T先生送往义安省综合医院进行紧急救治。然而,由于伤势过重,Pham TT先生不治身亡。死因被确定为呼吸衰竭、急性循环衰竭(肺部多处受伤,肝脏破裂等)。
得知朋友死亡后,陈俊辉向警方自首,承认了所有罪行。警方对陈俊辉进行了检查,得出结论:陈俊辉在作案前、作案中和作案后均患有精神和行为障碍。
庭审中,被告人表示当天自己一直在喝啤酒,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当法庭询问作案原因时,被告人回答说“不记得了”。
案发后,被告人曾胁迫受害者家属赔偿2.15亿越南盾。受害者家属到庭参加审理时,要求被告人赔偿15亿越南盾以上。
合议庭认定,本案中,被告人具有自首、悔罪、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受限等减轻处罚情节;并影响家属赔偿被害人家属2.15亿越南盾。
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以谋杀罪判处陈俊辉17年有期徒刑。民事方面,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受害者家属逾2.68亿越南盾,并每月向受害者的三个孩子提供抚养费,每人120万越南盾,直至他们年满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