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南北高铁开工建设条件
政府刚刚颁布了2025年4月23日第106/NQ-CP号决议,该决议是关于落实国会2024年11月30日第172/2024/QH15号决议关于南北高速铁路项目投资政策的计划。

根据决议,要求严格按照国会批准的项目投资政策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建设南北轴线高速铁路的目标和规模。该铁路全长约1541公里,设计时速350公里,载重量22.5吨/轴;设有23个客运站、5个货运站;投资运输旅客、满足国防安全双重用途要求并在必要时运输货物的车辆和设备。
南北高速铁路项目是国家重大项目,规模庞大,技术含量高,施工进度紧迫,是越南首次实施的项目。国会批准对该项目实施采取许多特殊机制和政策。为确保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和进度达标,除常规任务外,政府责成各部委、部级机关、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实施以下任务:
起草和颁布法律文件
制定和颁布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项目实施内容、程序、程序和权限,经国会第172/2024/QH15号决议第3条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制定和颁布政府法令,包括:
(一)该法令规定了勘察和编制总体技术设计(FEED设计)的内容和要求,以取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基础设计以及FEED设计之后实施的设计步骤,制定和管理采用FEED设计的项目的建设投资成本;对参与实施EPC合同各方(投资者、EPC承包商/总承包商、监理顾问等)的义务和权力提供指导;对高铁站周边地区的规划、调整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指导。
(二)法令关于选择承担铁路工业产品和服务任务的国有组织和企业或越南组织和企业的准则的规定。
(三)指导实施铁路科技发展工作,详细规定铁路项目研究、应用和技术转让的法令。
(四)关于铁路项目临时工程建设中临时使用和归还森林的指导性法令。
此外,制定并发布总理决定,规定分配给国有组织和企业或订购越南组织和企业的铁路工业服务和货物清单。
铁路行业发展与人力资源培训
根据规划,制定2035年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展望2045年,提交政府总理批准,明确现状、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确保符合提交政治局的铁路行业发展方向和路线图,明确需要发展的铁路行业领域,为每个领域制定具体路线图,例如:建设;车辆;专用材料和耗材;机电;信息和信号系统;支持产业......
制定铁路部门人力资源培训发展规划,报国务院总理批准,按规划实施培训活动。规划内容应明确参与建设、管理、运营、开发和维护的各主体的培训需求,包括:国家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和单位;实施高速铁路投资、建设、管理、运营、开发和维护的机构和单位;有培训需求的其他主体。
加强专门的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项目管理和实施。重组越南铁路总公司,从投资准备阶段、实施过程以及项目完成后基础设施的接收、管理、开发、运营和维护,协调和参与项目实施过程。
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开工
关于项目实施,决议明确建设部为项目领导机构,配合相关部委、地方组织筹备、报请政府总理批准,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各部委、地方的具体任务及完成时间,按照本决议附件一执行。
项目工作总体预期进度按照本决议附件二执行,其中部分主要任务和工作的实施节点如下:
(一)组织选定咨询承包商进行勘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开展相关工作,并于2026年8月向总理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国家评估委员会应于2026年9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并提交总理批准。
(三)地方和越南电力集团对受项目影响的电力线路进行补偿、支持、安置和迁移,基本于2026年12月前完成,将现场移交给施工承包商。
(四)组织选择项目实施阶段的承包商,签订合同,确保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具备开工条件;
(五)按照国会第172/2024/QH15号决议要求,实施设备建设、采购和安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自2035年起投入使用。
组织拍卖火车站周边土地资金用于城市发展
对于高铁站公共交通发展(TOD)导向的城市发展模式,各地根据区域高铁站位置规划,主动配合建设部抓紧审查调整火车站周边地区规划,调整规划指标、建筑、技术基础设施、社会基础设施(如有必要),实施按TOD模式利用土地基金项目。
各地按照TOD模式组织高铁站点土地开发项目立项审批。
安排地方预算内资金实施独立公共投资项目,按照火车站周边区域规划开展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依法划拨土地用于城市建设。
依法组织拍卖火车站周边城市建设用地资金,为地方和中央政府再投资创造财政来源。
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重点指导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对政府项目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定期每季度、每年向建设部汇报实施结果,以便汇总并向政府、项目建设实施指导委员会汇报南北轴线高速铁路及国家重大铁路项目的投资政策,提出必要措施和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同步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