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自己被人瞧不起,将酒友刺死
连续三次喝酒聚会后,Thinh与朋友发生了冲突,他认为喝酒的朋友比自己小,却对自己出言不逊,于是拿起刀当场将朋友刺死。
12月2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泰文盛(Thai Van Thinh,1973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新祺县新龙乡,涉嫌谋杀一案。本案被害人为居住于同一地区的杨文L(Duong Van L.,1983年出生)。

起诉书称,2024年8月2日中午,Thai Van Thinh和一群朋友在酒吧喝酒,其中包括L先生。酒后,他们互相邀请打台球。
下午5点半,他们互相邀请到团里某个人家里继续喝酒。当天晚上10点左右,L先生又邀请大家去福明村文化馆喝啤酒。
喝酒一个多小时后,Thinh 和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L.
看到这一幕,一位朋友试图阻止他,但L.威胁要打他,于是他停了下来。打完之后,L.走上前去,亲吻了Thinh的脸颊,说道:“你还是回家休息吧。”
这时,Thinh走回家,而L先生则回到了酒会。尽管大家都劝他回家,但L先生仍然继续坐着喝啤酒。
回到家后,Thinh看到桌子上有一把锋利的刀(切水果的那种),便拿着刀回到了村文化馆。看到Thinh拿着刀回来,大家都起身逃跑了,只有L先生还坐在那里。
当有人说“醒醒”时,L先生回答说:“我就坐着不动,看看你敢做什么。”就在这时,Thinh拿起一把刀,朝L先生的大腿刺了一刀。
一位朋友见状,拉着L先生逃跑。但跑了大约20米后,L先生推开了朋友的手,转身捡起一个啤酒罐,朝Thinh扔去,但没有击中。Thinh拿起刀追赶L先生,但没能追上,只好回家了。
就在这时,L先生转身用皮带殴打了Thinh。Thai Van Thinh转身用刀刺中L先生胸部,导致其当场死亡。作案后,Thinh回家告知亲属,随后报警自首。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实施了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表示,自己与受害人从未发生过任何矛盾。关于当天事件,被告人称受害人比自己年轻,但说话却带着轻蔑的语气。
被告人对其鲁莽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表示悔意,庭审中,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谋杀,判处泰文盛有期徒刑17年。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5亿多越南盾(扣除已支付的30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