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房纠纷将船夫殴打致死
Sy提醒正在制作木门的木匠,工期延误,一天工作一天休息。之后,双方发生争执。Sy一怒之下,拿起一根木棍猛击木匠头部,导致木匠当场死亡。
6月18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西(1984年出生)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阮文西家住乂安省安城县明城乡。
起诉书显示,2024 年 11 月左右,Sy 建造了一所房子并雇用了居住在义安省 Do Luong 县 Bai Son 乡的 Nguyen Khac Th.(生于 1977 年)(其姐夫与 Sy 的嫂子结婚)作为木匠,为家人制作木门。
起初,Th先生的工作时间很固定,但后来他开始一天工作一天休息,不再连续工作。由于春节将至,Sy提醒他可能无法按时完成任务,但Th先生根本不听。

此外,Sy在上班过程中多次看到Th先生与妻子嬉笑打闹,因此感到不安,怀疑这名划船者对他的妻子有感情。然而,Sy没有表现出任何态度,也没有说出来。
2025年1月11日早上,Th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Sy家做木工活。看到Th先生坐着喝水,Sy说:“快起来干活,不然就到中午了。” Th先生回答说:“干不干活,我自己决定。”
当天中午,Sy看到Th.先生把门框装歪了,就说:“做对了,歪了。” Sy还提醒Th.先生要加快速度。Th.听后说:“你想快点,为什么不先叫别人来做呢?”
随后,双方发生了争执。Th先生推开了Sy,并说道:“我不会再这样做了。”
突然,施某拿起一根木棍,朝施某后脑勺猛击三下,致其当场昏倒。受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但最终因颅骨骨折、脑出血、脑水肿等原因死亡。
殴打弟弟后,Sy 到后院喝除草剂,被家人发现并送往医院。
庭审中,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告人供述殴打被害人的原因,是因为房屋施工进度慢而发生矛盾,“一天干活,一天休息”。
对于怀疑被害人对其妻子有感情的原因,庭审中被告人予以否认。
事发后,被告家属向受害人代理人赔偿了1.03亿越南盾。受害人未提出任何其他民事索赔要求。然而,在庭审中,受害人代理人却要求赔偿2.3亿多越南盾。
在受害人代表的见证下,被告人道歉并希望得到原谅。
鉴于被告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违反法律并构成故意杀人罪,合议庭判处被告人阮文西19年有期徒刑。在民事方面,法院判决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2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