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号公路计划成为门罗镇23条立交路之一。根据已公布的规划和红色界碑,21号公路宽46米,起点连接平明街(俯瞰珍珠门海项目缆车系统的位置),然后穿过门罗镇义和坊、义禄县义春乡,与荣市交通系统相连。
据市民反映,21号公路尚未投入建设。在途经宜和坊的路段,土地清查、住宅建设以及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只在一小部分地区开展,从靠近平明街的上游开始,长约600-700米。然而,21号公路沿线的土地已被分割成块,其中一些地块已有所有者,因此民间一直存在一些隐性争议。不仅如此,在21号公路规划区内宜和坊4号街与张文灵街交叉的住宅区,还存在着一种非常奇怪和不寻常的情况。具体来说,在同一住宅区内,有些家庭正在建造新房;有些家庭正在买卖和转让土地,以便征地、获得补偿并获得安置用地。

“我们以为,国家组织交通项目征地拆迁,都会有规划,同步实施,公开透明。在项目影响范围内,征地范围、被征地户名录、补偿单价、安置区……甚至规划管理工作都会广泛告知,以便群众理解,形成共识。然而,这里的情况并非如此,引发了人们的担忧。”——市民们讨论道。
要求提供证据,答复是,只要到张文灵街、宜和坊4号街区路段去查证,就能查到21号公路红线以内,有新建住宅项目;至于征地、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违规行为,都有文件可以证明。



经初步核实,宜和坊分区规划于2021年初公布;21号公路规划已久,但红色界标直到2022年底才设立。另外,21号公路自2013年左右开始就有投资建设一期工程的项目,长度约600米,但后来因3户居民的问题而无法实施。
按照报道市民的指引,我们穿过宜和坊4号街区来到张文灵街,发现21号公路的红色边界内,有两栋2层楼房是不久前建成的,规模较大,而且比较坚固。联系到门罗镇城管人员得知,其中一户在2020年宜和坊公布规划前就已获得建房许可证,另一户于2022年3月25日获得临时住房建设许可证。该负责人表示,21号公路目前只有一期投资项目,长约600米,从平明街到长3路;其余途经宜和坊的路段长约2公里,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因此,按照规定,有住房需求的人提出申请,必须获得临时住房建设许可证。许可证上明确写明项目使用期限为5年;必须自行拆除,许可证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或项目按计划实施时,不得要求项目补偿。

问:为什么颁发有限期住房许可证,允许人们建造坚固且昂贵的建筑?该人士解释说,在颁发许可证之前,已经提供了规划信息,并且就建筑规模而言,许可证明确规定了建筑的面积和高度。至于他们使用哪种材料建造,无论是坚固的还是临时的,当局无权阻挠或禁止。然而,该人士也告知,该住户在建造房屋后,违反了“4米后退距离错误”的规定,并已被举报并被要求纠正违规行为。
关于土地问题,我们被带到了一块约300米宽的空地。2位于2020年获得建房许可的房屋正后方。该地块有一个约2米宽的混凝土入口,并建有带仪表盘的低矮隔墙。在此,土地进行了互换,该地块在13号地块上被划分为两块地块,编号分别为408和409。408地块完全位于21号公路的规划范围内,已完成土地收回、补偿和安置。为证实此次互换的真实性,记者提供了土地摘录、土地使用证、土地收回决定书、批准收回土地补偿价格的决定书以及安置用地等多份文件的复印件作为证据……

通过这些文件显示,408号空置土地地块面积为151.6平方米。2位于第13号地块,地址为:门罗镇宜和坊;门罗镇人民委员会已决定收回土地,以“实施宜和坊第21号十字路口项目”。第408号地块的业主已获得批准,其土地清理补偿方案和安置用地使用费已获批准,并已获得安置用地。第408号地块及第21号规划道路沿线安置用地的补偿价格,相当于每平方米550万越南盾。2值得注意的是,408号地块的所有者在21-22街(Nghi Hoa坊)住宅用地分割区内获得了2块安置地块,总面积为410平方米。2。
这些文件是真是假?10月17日,相关责任单位被要求迅速审查批准土地价格并适用补偿价格的决定(包含在居民提交的文件中)。10月20日,已确认该决定是Cua Lo镇人民委员会于2021年6月签发的!


在居民提供的土地征用、补偿价格和安置地价格审批等相关文件中,可以看到,洛山镇人民委员会将相关工作委托给多个下属单位负责执行,其中包括洛山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因此,在确认相关文件有据可查后,义安报记者联系了洛山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领导,要求核实。令人意外的是,在指示工作人员核实一段时间后,该中心领导却坚称他们没有管理相关记录和文件,也从未听说过或了解过这些内容(!?)。


据田先生介绍,21号公路一期投资项目需要收回3户居民的土地。目前,中心仅完成了2户居民的土地收回、场地清理补偿和安置工作;其余居民由于不同意已批准的补偿方案而未能完成。“21号公路项目的土地收回、场地清理补偿和安置工作目前仅进展到这一步。我们目前没有其他信息可以提供……”,库阿罗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负责人胡乐添先生再次肯定地表示。
宜和坊人民委员会也是门罗镇人民委员会指派的负责执行408号地块土地收回、补偿及安置决定的单位,但经询问得知,其与门罗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类似。宜和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清江及相关干部确认,在21号路线上,该坊被允许配合门罗镇土地基金发展中心对一期项目范围内的3户居民进行土地收回、补偿、场地清理及安置工作。提供13号地图上408号地块的信息,要求宜和公社人民委员会核实,宜和坊人民委员会主席黎清江收到信息后,承诺核实并作出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