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项目投资资金到位

May 6, 2014 16:55

(Baonghean)- 为落实政府总理 2013 年 12 月 27 日第 27/CT-TTg 号指示,关于加强和促进乂安省使用国家资本已完成项目的投资资金结算,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颁发第 1738/QD-UBND 号决定,公布实施方案。

根据计划,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相关部门、级别、单位:投资者、项目管理委员会、财政部、计划投资部、省国库、各县、市、镇国库、内务部、省竞赛奖励委员会、省监察局、建设厅、各厅、分行业、分部门主任、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乂安报、省广播电视台具体确定工作内容、进度、完成时间和相关机关、组织、单位、个人的职责;对在执行政府总理2013年12月27日第27/CT-TTg号指示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密切配合各机关、组织、个人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加强和促进本省使用国有资本已完成项目投资资金结算的27/CT-TTg号指示。

本决定自2014年4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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