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国防用地,根据新土地法,需要依据什么规定?
我有一个问题:根据新《土地法》,国防用地规划应遵循哪些规定?这是义安省青章县潘文河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规划国防土地使用,应依据2024年土地法第68条规定,其规定如下:
国防土地利用规划、安全土地利用规划。
1.国防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土地利用规划为国家部门规划。
二、国防土地使用规划、安全土地使用规划之编制依据,除规划法所定依据外,并应依下列规定:
a) 国家总体规划、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国家土地利用规划;
b) 该国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c) 土地利用现状及历次国防土地利用规划、安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效果;
d)国防安全用地需求和能力。
3.国防土地利用规划、安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内容应当符合规划法的规定。
4.国防部、公安部主持并配合省级人民委员会制定国防土地使用计划、安全土地使用计划,确保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巩固国防安全的要求;审查并确定用于国防安全目的的土地位置、面积和范围;确定不再使用的国防安全土地位置、面积和范围,移交地方管理和使用。
因此,依上述规定,编制国防土地使用计划,除应依据规划法之规定外,并应依据下列依据:
国家总体规划、全国海洋空间规划、全国土地利用规划;国家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及前期国防土地利用规划、安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效果;国防安全土地使用需求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