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和增加途经库阿洛港的集装箱航运公司支持水平的提案
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表示,正在向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和人民议会提交修改通过库阿洛港运输集装箱货物的航运公司和企业的出口支持政策。
据此,提交省人民议会修改第03/2023/NQ-HDND号决议的草案中,我省建议对持有集装箱运输经营许可的航运公司在库阿罗港卸货、装货或装卸均给予每班1亿越南盾的资助。卸货、装货或装卸均视为一次港口停靠。

然而,对于通过义安省库阿罗港开辟国际集装箱航线的航运公司,为鼓励其发展,该省建议将支持金额从每次靠港3亿越南盾提高到每次靠港4.5亿越南盾。条件是航运公司必须按规定获得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库阿罗港进行装卸或装货或装卸兼用。
对于通过库阿洛港以集装箱运输进出口货物的企业,该省还建议提高支持水平,其中20英尺集装箱从60万越南盾/集装箱提高到100万越南盾/集装箱;40英尺集装箱从100万越南盾/集装箱提高到150万越南盾/集装箱。
此前,在对实施03号决议扶持政策两年情况进行评估的会议上,企业表示,2021年至2023年,通过高炉港运营定期航线的集装箱航运公司收入持续下降并出现亏损。
但由于该省在2023年7月7日第03/2023/NQ-HDND号决议中出台了扶持政策,部分抵消了成本,因此该项工作仍得以维持。
因此,企业建议,省政府应继续落实扶持政策,同时致力于加强对接,呼吁其他航运公司和进出口企业积极开发集装箱运输,特别是从门炉港到国际港口的直达运输,并逐步减少通过海防、宜山、胡志明市等中转港的过境。

此外,通过库阿洛港将公路运输改为海上运输,降低了运输成本,为该省生产的商品创造了竞争力,该省继续为集装箱运输企业提供部分运输成本支持。
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席黎进智先生补充道:“第03/2023/NQ-HDND号决议规定了支持航运公司向库阿罗港运送国际和国内集装箱的政策,该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至2025年,将于今年年底到期。为了继续实施这项具体政策,管理委员会与各部门和分支机构共同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考虑提高支持力度,确保其切实可行,并与邻近省份保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