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低收入劳动者的拟议标准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提议制定一项法令,修订和补充政府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颁布的第 07/2021/ND-CP 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 2021 年至 2025 年期间的多维贫困标准。

因此,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提议补充2021-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中关于确定低收入工人的标准规定。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表示,2022 年 1 月 18 日,总理发布了第 90/QD-TTg 号决定,批准了 2021-2025 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
2021-2025 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已确定 2021-2025 年期间及每年的资金来源,以支持包括低收入工人在内的各群体的职业培训。
然而,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文件来定义低收入工人,因此,虽然该计划为 48 个地区分配了资金,但这些地区却无法为低收入工人提供职业培训支持。
据73个部委、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的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约有167980名来自贫困家庭、近贫困家庭和刚刚脱贫家庭的劳动者获得了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低收入劳动者由于缺乏特定文件,尚未获得支持。
因此,根据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的说法,确定低收入工人是有依据的,并且有依据为该群体实施职业培训支持是极其必要的。
识别低收入劳动者的标准
在草案中,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提议在第 07/2021/ND-CP 号法令第 3 条第 2 款中增加 c1 点,该法令规定了 2021-2025 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下识别低收入工人的标准。
具体而言:非贫困家庭或近贫困家庭的劳动者,如果属于以下家庭,则被认定为低收入劳动者:1- 农村地区:人均月收入低于 2,250,000 越南盾;2- 城市地区:人均月收入低于 3,000,000 越南盾。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表示,如果获得批准,上述提案将有助于支持约100万来自贫困家庭、近贫困家庭、新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工人的初级职业培训和不到3个月的培训,以服务于该地区和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
欢迎读者查看关于制定法令的提案,该法令旨在修订和补充政府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第 07/2021/ND-CP 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 2021 年至 2025 年期间的多维贫困标准,并在此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