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住宅和高层公寓项目占地面积4054平方米。2位于荣市雄勇坊。该地块东临规划住宅路,南临如玉有限公司(现全胜酒店 - PV),北临本田汽车经销店,西临黎宁大道(长约100米),是一块具有高利润价值的黄金地段。
时间回溯到2006年,乂安发展扶持基金支行(后来的乂安发展银行支行)获得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准,在该地块上勘测规划建设一栋至少9层高的办公楼。然而,由于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乂安发展银行支行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直到2009年9月底才完成。随后不久,即2009年12月,这块4054平方米的土地2列宁大道被“转让”给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

证明“转让”的文件之一是省人民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5日颁布的第6938/QD-UBND.DC号决定,该决定是关于向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第6938/QD-UBND.DC号决定第一条规定:“向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证书编号为BA 834104;土地使用权证书总面积为4054.0平方米。”2;用途为生产经营设施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9年12月16日”。
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在4054平方公里的“黄金”土地上实施的项目有何特别之处?2紧贴列宁大街?答案就在省人民委员会2010年5月6日颁发的1810/QD-UBND.CN号决定中,该决定批准了由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投资的商业服务区、租赁办公室、住宅和高层公寓项目的详细建设规划。据此,该项目包括A区和B区两个区域。A区面积为2605.74平方米。2,建筑布局为22层(不含地下室),含商业服务功能、出租办公室及高层公寓,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2B区面积为1448.26平方米。2则仅安排2个地块为4层别墅。其中B1地块面积为726.22平方米2,B2地块面积722.04平方米2,该2块地块的建筑密度最高均为40%。

与义安发展支持基金分行的项目(最低高度为9层)相比,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包含一栋22层公寓楼和两栋别墅的项目显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为了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能够实施该项目,省人民委员会于2010年8月10日以第260/QD-UBND.DC号决定批准该单位将4,054平方米的土地改变用途。2由生产经营用地变更为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别墅及高层公寓(城市住宅用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长期稳定。同时责成自然资源环境部撤销2009年12月25日向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BA834104),重新颁发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5月6日第1810/QD.UBND-CN号决定明确规定了越老经济合作总公司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具体如下:“投资者负责在12个月内完成规定的其他相关手续,开工建设项目,并在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投资建设,使项目投入使用。如不能确保上述进度,本决定批准的规划将被取消,且投资者不会获得任何补偿。”
然而,直到 2022 年 4 月,很少有人知道这块 4,054 平方米的土地2黎宁大道(Le Nin Avenue),全胜酒店(Toan Thang Hotel)旁,自2010年起,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被指定用于商业服务区、租赁办公室和高层公寓楼项目的建设。由于长期以来,这片土地的一部分被用作Ngon Beer餐厅;其余部分则有几户人家经营花卉和观赏植物生意。

此事直到2022年4月1日,省人民议会专题督察团“视察”了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商业服务区、租赁办公楼和高层公寓项目后才被曝光。随后,多家媒体报道了省人民议会专题督察团“视察”的消息,并称该项目曾三次接受省级跨部门督察团的视察(分别于2013年、2016年和2021年)。值得注意的是,这块4054平方米的地块2这条列宁大道已被“分割”成3个项目,由3个不同的投资者投资!
想知道越老经济合作总公司项目是如何被“砍掉”的吗?据悉,2010年,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高层公寓项目由省人民委员会颁发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BA845213、BA845214(B区);BA845215(A区)。2017年12月25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撤销了BA845215号证,并重新颁发了两张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CH537442(地块342,第12幅,面积1106.2平方米)。2商业和服务用地;长期使用)及编号 CH537440(地块 341,地图第 12 页;面积 1,500 平方米2商业及服务用地(长期使用)。
2018年1月15日,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安平商业股份制银行,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CH537440(地块341,地图第12页;面积1500平方米)2商业及服务用地;长期使用)。其次,2019年1月4日,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签署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为CH537442(地块342,地图12幅;面积1106.2平方米)。2为 Hoa Sen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获得了商业和服务用地;长期使用;2019 年 9 月 24 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向 Hoa Sen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CP894880。

并拥有2个别墅地块,面积为1,448.26平方米2属于项目B区的02号住宅用地,自2017年10月23日起,由越南-老挝经济合作总公司转让给何氏勇女士。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2017年10月10日签发的5534/STNMT-QLDD号文件中对该转让作出批示:“投资者可按规定将02号住宅用地(地块22、地块26、地表12)转让给受让人。”

如上所述,该项目占地面积 4,054 平方米。2位于列宁大街的越老经济合作总公司项目将接受由省督察厅组长的跨部门代表团的“全面检查”。具体而言,2023年8月15日,省督察厅颁发第234/QD-TTr号决定,对位于荣市雄勇坊的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别墅住宅项目(以下简称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高层公寓住宅项目,根据省人民委员会于2011年7月26日调整的投资许可证号27111000025)进行法律合规性检查。检查团组长为省督察厅专业事务3厅厅长黎世安先生;除省督察厅官员外,代表团成员还包括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环境厅、计划投资厅、税务厅和荣市人民委员会的厅级领导。检查期限为检查决定公告之日起45日。
商业服务区、租赁办公室和别墅住宅项目被认定为进度落后项目,并被“拆分”成三个项目。至于错与错的原因,还需等待综合督察组得出结论。不过,需要告知的是,迄今为止,对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项目的检查次数不仅达到了省人民议会专题督察组通报的3次,而且已增至4次。最近一次检查是由省人民委员会根据2022年9月7日第2673/QD-UBND号决定成立的综合督察组进行的,该督察组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持,目前已结束。

同时,需要更多信息。虽然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投资的商业服务区、出租办公室、别墅住宅项目位于雄勇坊,但当地负责人对此了解不多。当被问及时,他们表示,到目前为止,该坊只知道在4054平方米的土地上2土地使用者有3人;部分区域设有Beer Ngon餐厅,其余区域曾经是花卉和观赏植物生意,但现在已完全被铁皮覆盖;越南-老挝经济合作公司的项目规划已超过13年未实施!
雄勇坊一位官员苦涩地说道:“土地是分配给老百姓的,土地是租赁给老百姓的,他们来做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时候,老百姓不经过坊,也不通知坊,而是通过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或许,只有发生土地使用权纠纷,或者上访投诉的时候,老百姓才经过坊……”。这里的“老百姓”可以理解为越老经济合作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