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洲:许多公社没有实行道路使用费征收
(Baonghean.vn)- 为继续监督省人民议会关于在全省征收部分费用的决议的执行情况,4月9日下午,省人民议会经济社会委员会在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忠的带领下,在演州县开展工作。
随团访问的还有省委常委、省检查委员会主席黎明统同志,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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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概述 |
根据该县的报告,2013年该县道路养路费征收情况仅达到全省预算的17%,相当于4.63亿越南盾(约合27.15亿越南盾)。2014年,该县道路养路费征收情况达到全省预算的70.7%,相当于21.58亿越南盾(约合30.53亿越南盾)。目前,该县已于2015年实施了道路养路费征收,并继续对2013年和2014年未缴纳道路养路费的车辆加收道路养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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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州区财政局代表汇报了该区收费实施情况。 |
目前,只有演州供水一公司征收了生活污水环保费,2013年和2014年的缴纳额超过1.2亿越南盾。乡镇自来水厂(5家)尚未征收。尤其要强调的是,10座以下车辆的登记费征收工作非常严格,首次登记的车辆和第二次及以上登记的车辆均确保100%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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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氏香向监督团提出了一些问题,以更好地执行省人民议会关于收费问题的决议。 |
会上,督导团要求演州县明确本县征收公路使用费的具体原因,有的乡征收效果好,有的乡征收效果差,有的乡没有征收(2013年39个乡中有30个乡征收,2014年有3个乡没有征收)。针对实际情况,县里采取了哪些措施对不征收的单位进行整顿,对征收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如何使用省拨给的公路养护资金进行公路维修、升级和养护;维修、升级工程的进行是否符合基本建设投资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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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副主任陈国忠要求该县澄清一些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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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代表对区里提出的一些建议进行了解答和澄清。 |
监察组还要求该县明确清水供应和销售机构生活污水环保费征收工作尚未完成的原因,目前有5家机构尚未落实。同时,要求该县采取更有力的指导和督促措施,重点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省人民议会的决议继续得到认真有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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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考察了田金乡、田红乡利用道路维护基金升级改造的道路。 |
此前,代表团参观了田金乡、田红乡利用道路养护基金修缮升级的部分交通工程。
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