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合县委向省委内务委员会汇报了乂安报社报道的周强乡天然林破坏案的检查处理结果,肯定了此案性质严重,将进行调查查明,严肃处理!

2022年8月2日,省委内务委员会根据新闻媒体报道,发布了关于处理此案的第1328-CV/BNCTU.P2号公文,内容如下:“义安省报纸于2022年7月10日刊登了一篇文章”秋合县(Chau Cuong)毁林案现场特写内容为:2022年5月初,归合县周强乡295B分区第7林区内,有超过2.5公顷的天然林遭到砍伐,该林区由归合林业局管理。目前,已有2名嫌疑人自首,调查机构正在继续扩大调查,查明案件真相……”。
2022年8月12日,归合县委常委发布第40-CV/HU号批示,通报该报所述内容的处理结果。具体内容如下:2022年4月28日,周强乡护林员配合归合林业局按计划组织森林巡护,在周强乡295B分区7区14、18、19号地块发现两处非法砍伐林地。砍伐林地位于归合林业局管理的林区内。发现后,确定当事人还会继续砍伐,因此工作组责成归合林业局派出力量保护现场。

随后,归合林护局立即与周强乡人民委员会和归合林场召开会议,向县委常委和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汇报了事件情况。在县委常委和县人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归合林护局配合县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周强乡人民委员会和归合林场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有两处树木被砍伐,一处位于295B分区7区14号地块,另一处位于295B分区7区18号和19号地块……
2022年5月30日,归合县委常委会召开2022年5月份内务组会议。会上,县委常委会听取了县森林保护局关于周强乡非法砍伐森林案件的汇报和补充情况后,认定这是一起情节严重的非法砍伐森林案件,砍伐的天然林面积超过了政府2019年4月25日第35/2014/ND-CP号关于林业领域行政处罚规定和政府2022年1月10日第07/2002/ND-CP号关于修改和补充林业领域行政处罚、植物保护与检疫、兽医、畜牧业若干条款规定行政处罚的法令第一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限额。
因此,归合县委常委会指示县森林保护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同时指示县公安局加快案件侦查,严格依法处理,以起到震慑、教育和预防的作用。此后,归合县森林保护局于2022年5月30日签发了第54/CV-KL号批示,通报了案件内容,有犯罪迹象,要求将全部案件移送归合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处理,考虑提起诉讼,依法侦查。

接案后,归合县公安局侦查局组织开展了现场勘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派出的工作组参与协助确定森林面积和状况;县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归合土地使用登记处;归合森林保护局;归合林业企业;归合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现场勘查结果显示,被砍伐的森林总面积为15,255平方米。2(初始测量高度为26,300米)2测量范围包括已清除植被但尚未砍伐树木的区域);砍伐树木数量为210棵。地点1属于地块14,地块7,子区域295B(地块编号242,地图编号2),生产林类型,状态为土壤条件较差的常绿阔叶天然林;砍伐面积为6,362平方米2,砍伐树木139棵。第二个地点位于Chau Cuong乡295B分区7区18、19号地块(地块编号247,地表编号2),生产林类型为混合竹林-山地天然林;砍伐面积为8,893平方米。2,71棵树被砍伐。
归合县委常委会在第40-CV/HU号公文中通报,初步查明,两名嫌疑人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一名嫌疑人名叫光文强,居住在河东村;另一名嫌疑人名叫罗文孟,居住在张村(均属于周强乡),他们承认犯有毁林罪。公报同时通报:“目前,归合县公安局侦查警察局正在继续扩大侦查范围,核实并整理案卷,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周强乡天然林毁坏案,2022年7月10日,乂安报刊登了题为《周强乡(归合乡)毁林案现场特写》的图片报道,并发表了题为《周强乡无声的音符》的文章。文章不仅描述了被毁坏的天然林区,还具体反映了被毁林区的地理特征(远离居民区,没有道路,从周强乡方向前往,必须穿过森林,爬山);分析了造林的投入(必须投入人力、肥料、树苗等资金);要求归合乡和相关机构澄清毁林案的起因和目的!
提出这一建议的原因在于,在归合县发生的一些毁林案件中,直接破坏森林的主体是当地人,他们往往为“掮客”工作(例如2020-2021年北山乡的毁林案件)。而周强乡的毁林案件,考虑到毁林地区的地理特征,“掮客”雇佣当地人的情况很可能再次发生。此外,归合县过去五年来一直存在林地纠纷、毁林以及林场占用土地等问题,一些地区仍然是“热点”,但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因此,如果能够调查并明确毁林性质,就能严格处理所有相关问题,提出有效的森林保护方案,防止出现新的“热点”。
8月15日,县委书记潘廷达与归合县委书记潘廷达会谈,重申了上述内容。归合县委书记潘廷达表示,需要厘清周强乡毁林案的性质。他表示:“归合县委常委会即将召开会议,讨论内部事务,听取并就巡视检查和审议后的一些内容提出意见。在这次会议上,县委常委会将督促集中处理一批案件,其中包括周强乡毁林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