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参加孙子的满月聚会而杀死了哥哥
看到弟弟裴文顺没有参加孙子的满月聚会,裴文顺带着刀来到弟弟家询问原因。弟弟回答说自己很忙,裴文顺当场将弟弟刺死。
12月30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裴文顺(1964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元清乡的案件。谋杀该案的受害者是被告的兄弟——Bui Van H.先生(1950年出生)。
起诉书称,2024年5月13日晚,Thuan一家为孙子举办了满月聚会。聚会结束后,Thuan没有见到H先生,于是骑着摩托车来到他哥哥家,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在进入他哥哥家之前,Thuan打开了摩托车后备箱,拿出一把锋利的刀,藏在裤子后面。
看到弟弟躺在屋前的吊床上,Thuan问他为什么不来参加宝宝的满月派对。H先生回答说自己很忙,Thuan觉得弟弟瞧不起家人,于是拔出一把刀,朝H先生的脸、肩膀、脖子和胸部刺了好几刀。

当时,H先生的孙子正在洗碗,目睹了这一幕,便跑到邻居家求救。紧接着,两位邻居阮永B先生(1956年生)和裴氏世女士(1980年生)也赶了过来。
看到Thuan拿着刀,Th女士跑过去,抓住她的衬衫,把她拉了出来,结果却被对方从背后捅了一刀。B先生赶来阻止,也被Thuan捅伤了腹部。
随后,Thuan转身看到H先生坐在吊床上,便继续奔跑,并多次刺伤H先生。最终,Bui Van H先生当场死亡。死因是伤口刺穿心脏和肺部,导致循环和呼吸衰竭。
至于凶手,裴文顺作案后逃往义安省义丹县。第二天黎明,凶手被警方抓获。
在证人席上,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称,他因为弟弟没有参加侄子的满月聚会而生气,所以才去家里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当我叔叔说‘我很忙,不能来,你看着客人’时,被告人就生气了,用刀刺伤了他的弟弟”,被告人承认刺伤了人,但不记得刺了人多少次。
在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众多亲属、兄弟、子孙等在场的情况下,被告人低头道歉。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请求合议庭依法处理被告人,其余两名被害人提出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申请。
合议庭裁定被告的行为构成谋杀。在本案中,被告持续犯罪直至最终犯罪的事实是加重处罚的因素。然而,也需要考虑被告的减轻处罚因素,例如其诚实的认罪、其家人为两名受害者挽回损失所做的努力以及其参与保卫祖国的战争。
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以谋杀罪判处裴文顺终身监禁。至于民事部分,由于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法院未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