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

May 28, 2014 21:46

5月28日,国会审议了《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生产经营中国有资本管理和使用法》草案、《公证法》(修正案)草案。

简化企业设立手续,但严格“事后检查”

5月28日上午,国会分组讨论了《企业法(修正案)》草案。起草机构计划投资部表示,《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创新国家对企业的管理方式,其原则是企业有权在法律未禁止或限制的所有行业和领域主动开展经营活动。

Bộ trưởng Bộ Y tế Nguyễn Thị Kim Tiến cho rằng  Luật DN hiện hành quy định thông thoáng trong khi thành lập.
卫生部部长阮氏金进表示,现行企业法对企业设立提供了灵活的规定。

为落实这一原则,要求必须明确规定、更新和公布禁止经营的业务范围、有条件经营的业务范围和相应的经营条件清单,以便所有企业都能轻松识别和执行。

因此,《企业法》(修正)补充了第7条第4款,明确规定有关部委、行业在国家管理权限范围内收集、公布和更新法律、法令或命令规定的禁止经营项目、限制经营项目及相应经营条件的清单的职责。

关于设立和开办企业的程序,起草机构的解释承认,事实上,1999年和2005年《企业法》简化设立和开办企业程序的改革,在改善营商环境、调动资金、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然而,按照国际标准和惯例,设立和开办企业的便利程度仍然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因此,计划投资部认为,修改该法应朝着继续简化行政程序、减少文件、减少手续、缩短企业注册和创办时间的方向进行;同时将企业注册程序与税务程序、劳动登记和社会保险程序结合起来。

不过,卫生部部长阮氏金进今天上午在讨论这一问题时表示,现行《企业法》规定了企业设立的公开性,但由于“事后检查”不力,导致商业欺诈、不履行承诺,特别是有条件的企业污染环境、造成浪费,影响人民的生活。

胡志明市代表张忠义赞同上述观点,并建议对给社会造成影响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

法律委员会常务委员杜文阳表示,设立企业的规定过于开放,尤其是在商业领域。其中,许多企业是为了盈利而设立的,例如印制发票、退还增值税,投机取巧,损害了合法企业的利益。

在此基础上,杨代表建议从“事前检查”和“事后检查”两个环节严格监管,发现并处理“幽灵”企业,促进合法企业发展。

此外,杨代表还建议,国有企业应该专注于私营部门无法做的领域,而不是将公共服务留给国有企业,导致垄断、不负责任和低效率。因此,有必要将私营部门可以做的领域社会化。

黎仲桑代表(胡志明市)指出,许多社会企业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建立社会或公共服务企业,从奖励、投资政策、贷款等中获利。这些都是本次修订法案必须预见到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然而,根据计划投资部的初步调查,近年来,我国社会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并活跃于经济的多个领域和部门,这些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再投资,以解决社会或环境问题。

目前,在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等地,有数百家社会企业,主要在医疗保健、职业培训、关爱弱势群体、解决环境问题、保护环境、消除饥饿和减少贫困​​等领域开展业务……

进一步推进公证服务社会化

下午,国会对公证法草案(修正案)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将在本届会议上正式审议。

在21条意见中,大多数代表支持修改法律,推动公证活动社会化。目前公证活动的公私混合性质预计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发生变化,因此法案中规定的“非营利”原则并未获得许多代表的认可。

“目前,公证服务竞争非常激烈。所有公证机构都已投资,并致力于提升对客户的职业责任感。非营利性公证机构仅适用于国家设立的、旨在确保为困难地区民众提供公证服务的机构。” 永福省代表胡氏翠表示。

与草案相比,公证范围拟进一步扩大,起草机构将根据这些意见吸收和调整,规定公证员可以对外文文件翻译成越南文以及越南文文件翻译成外文文件进行公证。

同时,可以对原件进行复印件认证,对文件、票据上的签名进行认证,但仅限于已公证或正在公证的合同、交易相关的文件、票据。

在为公证活动创造更加“开放”的权威的同时,国会还重点提出了进一步严格公证这一较为“敏感”职业的执业原则的意见。

因此,法律必须规定公证机构必须接受国家机关的某些管理和限制,如经营地域、组织形式和活动范围的限制,并且只能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

关于公证员的标准,不少意见支持新规,认为公证员除了专业资格要求外,还需要具备法律领域实际工作经验,并规定法律工作年限是公证员的强制性标准,以进一步提高公证员素质,因为公证员达到一定年龄,具备足够的经验和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执业。

同样,也应像草案中一样,对公证员的培训期限作出延长的规定,以弥补以往培训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公证活动的质量,并与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其他司法职务人员的培训期限相一致。

与会代表还重点讨论并提出了对公证员强制购买责任保险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公证申请人的权益,减轻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的责任压力。

同时,更加明确地规定,甚至单行规定公证执业机构的赔偿责任,以及公证员在执业活动中给公证请求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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