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期待法律揭露阮廷实先生的真面目
(Baonghean.vn)- Thuc 神父和其他一些臣民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有关投诉和举报的法律;他们没有适当履行公民的义务。
中部各省海域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近一年后,在政府和中央各部委、部门的坚强领导下,在地方政府的努力下,在各界群众的支持下,中部各省人民已根据政府总理2016年10月29日第1880/QD-CP号决定获得损害赔偿,生活恢复稳定,渔民继续出海捕鱼,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坚决捍卫祖国神圣海洋和岛屿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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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静省居民因福尔摩莎环境事故获得赔偿。 |
在义安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深入到各个地方,与群众见面,听取他们的想法和愿望,并向国会和政府提出建议,为那些受到环境污染事件间接影响的群众提供援助,建立机制和政策,鼓励他们安心工作和生产,同时引导那些受到损失的群众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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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领导到现场向投诉该环境事件的民众进行解释。 |
关注者注意到,乂安省大多数神父、要员和教友均赞同并支持政府及各级部门对此事的处理。但仍有少数极端神父在国内外反动反对派势力的支持和怂恿下,充分利用此事,利用神权政治、教义和宗教信仰等借口,多次煽动教友游行抗议,并进入河静省奇英镇,造成安全秩序不稳定,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和教友的生活、工作和生产,以及该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违背政府的积极成果和努力,违背越南天主教会的方向和活动,违背一些神父作为宗教领袖的义务和责任。
天主教会必须根据其教义和教规予以谴责和适当处理,并配合当局依法采取适当行动,确保严格执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如此,才能防止少数神父和要员滥用天主教会赋予他们的权威和权力,利用民众的宗教信仰,故意歪曲事实,美化阮廷实神父等反动极端分子的严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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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阮廷实先生带领请愿队伍在1A国道车道中间。 |
这种虚假的论调不仅分裂了民族团结关系,违背了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法规,还影响了越南国家与梵蒂冈的外交关系。这种神父的行为没有履行其带领教友“过上美好的生活并信奉宗教”、“尊敬天主、热爱祖国”、“在民族心中活出福音”的职责,不值得人民和广大信徒的信任和期望。
从2016年2月14日琼琉县宋玉堂区阮廷实神父在国内外一些反动分子的支持、怂恿下,号召、煽动、压迫、组织部分宋玉堂区教友进入河静省奇英镇游行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出这一问题的客观现实和性质:
一是,越南法律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权向主管机关、组织和个人投诉和举报违法行为。但权利总是与义务相联系的。
2013年宪法第15条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分离;公民必须对国家和社会负责;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民族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尤其是《信访举报法》第六条第七款严格禁止“煽动、授意、胁迫、引诱、贿赂、诱骗他人聚众信访,扰乱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行为。
从阮廷实神父煽动、组织教友大批提起诉讼,举着横幅、口号、高声呼喊,在国道上三四人排成一排,阮廷实神父本人则将车停在路中间,阻碍和堵塞1A国道的交通……可以肯定,阮廷实神父及多名当事人严重违反了宪法和有关申诉、控告的法律规定,没有正确履行公民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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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2 月 14 日,抗议者在 1A 国道穿过 Dien Hong(Dien Chau)处制造混乱并阻碍交通。 |
第二,Thuc神父和教友们的请愿活动是敌对势力、反动派特别是“越新”恐怖组织破坏党和国家、分裂国家、破坏义安省和河静省安全秩序的阴谋的一部分。
这并非荣市教区神父首次煽动教友游行至河静省奇英镇进行控告。此前,2016年9月底,在琼琉县富安教区邓友南神父的带领下,一些教友游行至奇英镇,对台塑河静钢铁公司进行控告。
奇英镇人民法院依法指导了提起诉讼的程序,并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和第192条的规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驳回了起诉。
通过南神父事件,Thuc神父清楚地认识到,组织大规模抗议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其真正目的并非为了教友的正当利益,而是为了实施扰乱安全秩序的阴谋,并从国内外反动组织和个人那里获取物质利益。
因此,在组织教友游行进入奇英镇的过程中,有反动反对分子组织拍摄、拍照,并在互联网和反动网站上发布,以歪曲事实,诽谤、诬蔑政府和职能力量,并呼吁外界敌对反动势力的介入和支持。
第三,尽管荣市教区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教区领导、司铎们积极宣传、动员、创造条件让阮神父遵守法律关于投诉、举报的规定,保障教友的合法权益,阮神父和一些反动、极端分子却主动挑起事端,制造冲突,用砖头、石块袭击执勤职能力量,造成多名公安干警和官兵受伤,大量财物遭到严重损坏。
在极端分子袭击当局的冲突中,阮廷实神父本人无法保护自己,无法确保自己教区教友的安全。
在世界各国,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当局必须采取措施镇压、驱散人群,逮捕渗透到教区信徒中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和安全的极端分子。
如果没有维护社会治安、制止部分极端分子极端行为的有关部门及时果断介入,其后果将难以预料,伤亡人数将更高,而受害者也不过是混乱人群中那些轻信、容易上当受骗的民众。
上述事件涉事主体的妨碍秩序、造成交通堵塞、袭击当局等行为,已具备1999年《刑法》第245条、第257条规定的“扰乱社会秩序罪”和“抗拒执行职务罪”的全部特征和构成要件,必须依法追究、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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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局协调政要和官员向2017年2月14日参加请愿的人们进行解释。 |
四是,此次事件中,媒体及时、客观、全面地报道了事件,确保遵守《新闻法》的规定。许多目击者及教友记录下了阮廷实神父的冒犯性画面,以及极端分子严重违法的行为。
通过大众传媒和社交网站,我们看到,绝大多数民众,特别是政要、官员、教区居民,都希望生活平安,安全秩序得到保障,赞同对违法者予以严厉处理。
五是,在整个事件过程中,各党委、机关、部门、分支机构和组织都准备好倾听、记录并及时解决人民的合法诉求和愿望。直接宣传和动员,建议人民根据《投诉和举报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派代表提出投诉;准备调动车辆将教区居民送往所在地,并带代表到人民委员会公民接待委员会提交投诉,转交主管机关和职能部门审议解决。
尤其是省委书记、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各级有关机关领导直接到事发现场进行座谈,记录建议,解决教友的正当要求和愿望,推动和动员教友返回原地,严格遵守法律。
社会舆论期待依法严厉处理,震慑那些带头、煽动、煽动制造不安定和混乱的人,挫败敌对势力分裂民族大团结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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