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利用银行存款“手段”挪用400亿越南盾
裴氏仁提供了有关调动资金借款偿还银行债务,然后从多人手中侵吞约 400 亿越南盾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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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氏仁被捕。 |
广宁省警方侦查局已对裴氏仁(1990 年出生,常住芒街市和乐坊,现住广宁省海河县)提起公诉,对其发出拘捕令,以“欺诈性侵占财产”。
广宁省警察局调查局接到广宁省多名民众的投诉,指控裴氏仁通过资金筹集进行诈骗和侵占财产。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侦查机关查明,2023年4月至2024年9月,裴氏仁采取散布信息等手段,筹集资金借款偿还银行债务,并挪用多人资金约400亿越南盾。
为配合上述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广宁省警察总局侦查警察局提示,任何被裴氏仁以上述方式诈骗及侵占财产的个人,请直接向广宁省警察总局侦查警察局(地址:广宁省下龙市红河坊8号柱)报案或联系裴黄龙侦查员(电话:0917.751.991),以便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