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背景不良的男子既淘金又贩毒。
出狱后,梁德原前往越南义安省山区当淘金者,他同意运送6块海洛因饼和6000颗粉色药丸,换取1亿越南盾的工资。
7月22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梁德原(1972年出生),居住于太原省的被告人因犯“非法运输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梁德原是一名犯罪前科累累的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入狱五次。财产盗窃、储存、组织非法使用毒品。此外,该当事人还因盗窃财物被行政处罚4次。

出狱一段时间后,大约在2024年5月初,阮某前往桂风(义安省)淘金。在这里,阮某结识了一名叫陆克(蒙族,身份和背景不明)的男子。
2024年5月30日,陆克要求阮某将6块海洛因饼和6000颗粉色药丸运送到太原省汽车站,双方约定报酬1亿越南盾,成功送达“货物”后即可收到款项。
第二天一大早,Luc打电话给Nguyen,告诉他去Que Phong的森林地区领取毒品。Nguyen从Luc手中接过毒品后,把毒品放进背包,步行到48号公路,打车到人口稠密的地区租了个房间,等着公交车。
5月31日上午10点,阮某携带装有毒品的背包来到汽车站,被警方当场抓获,警方缴获毒品2.6公斤多。
庭审中,被告人阮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阮某称,出狱后,经人介绍,他前往义安省山区当金矿工。后来,出于贪婪,他答应雇佣他人运输毒品。阮某称,自己在收到报酬之前就被捕了。
被告人表示悔意,说明了自己的困难处境,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合议庭认定,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具有社会危害性,且被告人曾多次被判处监禁,但仍然再次犯罪,因此构成本案的加重情节。
人民法院经全面审查,以非法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梁德原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