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男子通过诈骗“办案”,收取购买土地的定金,并挪用了超过 20 亿越南盾
(Baonghean.vn)——武文德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犯下21起诈骗罪行,从众多受害者手中骗取了超过23亿越南盾。他使用的手段包括骗取人们“跑案子”、伪造土地转让押金合同以及骗取“红皮书”……
11月3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武文德(1992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因犯“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由于个人需要用钱,又趁着“土地热”的风气,很多熟人都想买地,Duc想出了很多骗取和侵吞钱财的办法。
Duc诈骗受害者的伎俩是收取押金,然后未经土地使用者授权转让不属于他本人的土地。尽管他知道自己没有能力开具“红皮书”,但他仍然答应这样做,从而挪用了义安省许多人的钱财。
此外,这名年轻人还为了“改判刑期”而行骗。当得知陈氏X女士(居住在演州县演碧乡)有两个孩子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后,Duc来到她家,表示可以“设法让两兄弟获得缓刑”。

短时间内,Duc多次从X女士处收受2.1亿越南盾,用于“修复案件”。然而,X女士的两个孩子仍然被判处有期徒刑。这名女子发现自己被骗后,要求Duc退还她所收受的钱财。
侦查机关查明,2021年1月至2022年5月,武文德通过上述诈骗行为,实施了21起诈骗行为,侵占了13名被害人的财产,涉案金额达23亿余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诈骗被害人行为。被告人称其将诈骗所得全部用于个人开支,但并未具体说明其用途。
受害人到庭受审,要求被告人归还全部被侵吞的钱财。
综合案情,被告具备自首、如实供述、部分赔偿受害人损失、其父为战争伤残人员等可从轻处罚情节……综合案情,法院以“侵占财产罪”判处武文德有期徒刑17年。民事部分,法院判决被告将其侵占的钱财全部返还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