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电子方式紧急退还增值税
税务总局代表表示,到今年年底,90%的增值税退税文件将实现电子化处理,即四级电子化。
截至7月24日,已有2398家企业接受了电子退税服务使用培训和指导,并在税务总局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注册使用电子退税服务。迄今为止,税务部门已收到并处理了919家出口企业和投资项目的1000多份电子增值税退税申请,电子退税总额超过5.9万亿越南盾。
在13个税务部门试点阶段,2017年4月增值税退税档案电子化办理率为9.9%,2017年5月为15.5%。在63个省市完成电子退税试点后,办理退税档案电子化办理率逐月上升,2017年6月为25.8%,2017年7月为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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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税务申报会计处处长黎氏缘海女士表示:“通过监测企业反馈,企业基本都感受到了电子退税的优势。除了文件发送快捷、在准备电子退税申请文件时获得支持和清晰的指导外,企业还通过税务总局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及时收到了税务机关的完整通知,包括文件接收时间确认、结果反馈预约函、预退税或预核查文件的办理流程以及电子退税决定的接收。
此前,财政部部长丁进勇要求税务部门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出口增值税退税和投资项目90%以上的纳税人、退税记录、退税金额实现电子化;对其他项目开展电子退税试点研究,为2018年在其余项目上广泛推行电子退税创造条件。
据此,税务总局力争在12月31日前,使100%符合出口和投资增值税退税条件的企业登记使用电子退税服务。到2007年第四季度末,使至少90%的退税卷宗实现电子化处理,使出口和投资退税额占电子化处理的卷宗总数和增值税退税总额的90%以上。
从现在起到年底,税务总局将继续清理并建立已通过税务总局电子信息门户网站向税务机关进行电子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符合出口和投资项目增值税退税条件但尚未接受培训的纳税人名单,组织企业进行电子化提交退税档案和从税务机关获取结算结果的流程和使用方法的培训,支持企业从第一份退税档案开始就办理电子退税。
据Tin Tuc报纸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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