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acebook 上因一名女孩而谋杀
永隆市两名年轻男子因在脸书上争夺女友而发生争执,将受害者殴打致死。
9月22日,永隆省龙湖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阮明顺有期徒刑2年,阮一长(均为17岁,居住于新行乡)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两名被告人须赔偿被害人家属8000多万越南盾。
![]() |
Truong(黄色衬衫)和 Thuan 出席审判。 |
起诉书称,5月21日晚,Thuan和Truong购买了5升生啤酒,前往Loc Hoa乡的一家网吧喝酒。之后,两人到网吧玩耍,遇见了正从网吧出来走的Nguyen Nhat Anh(15岁,同乡居民)。
Truong 和 Nhat Anh 因在 Facebook 上认识女朋友而发生冲突。Nhat Anh 打了 Truong 的脸,Truong 抓住他的脖子还击。这时,Thuan 也跳了进来打他。
打斗过后,Nhat Anh筋疲力尽,被Truong一脚踢中面部,昏迷不醒。人们将受害者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但因呼吸道阻塞导致窒息和脑外伤,他最终死亡。
据CAND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