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义安省刑警进行诈骗并撤销案件
(Baonghean.vn)- 阮文焕(Nguyen Van Huan)冒充乂安省公安局刑警局一名擅长办案的警员,诈骗受害者钱财。案情败露后,阮文焕将所有钱财退还给受害者,但仍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
7 月 22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焕(1982 年出生),居住于南丹县南兴乡,犯“欺诈性侵占财产“。
2020年11月左右,胡安通过社会关系得知,家住演州郡的陈氏贵女士,正准备为其丈夫(非法运输货物出境罪、运输违禁物品罪被告人)请求不予起诉。
通话结束后,Huan约好在荣市一家咖啡馆与K女士见面。见面时,Huan假扮成义安省警察局刑警局警官Huy,并承诺会照顾她的丈夫。临走前,Huan嘱咐K女士准备好钱,用于“修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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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文焕。照片:陈武 |
从2020年11月至2020年12月底(农历),Huan先后6次向K女士索要2.6亿越南盾。等待一段时间后,K女士见Huan无法按照承诺完成工作,便要求退还这笔钱。
起初,Huan只向K女士支付了7000万越南盾,在多次施压下,Huan才前往K女士家支付1.9亿越南盾,但要求支付2000万越南盾作为路费,K女士的亲戚才同意。
2021年2月22日,K女士向侦查机关报案,控告阮文焕(Nguyen Van Huan)涉嫌诈骗。阮文焕在乂安省警察局工作期间,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了1000万越南盾。
庭审中,被告人阮文焕承认了诈骗行为。同时,他声称已为受害人弥补过失,请求从轻处罚。阮文焕因诈骗罪、侵占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