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省警察局长诈骗其姑姑45亿越南盾
黎国天(2002 年出生)提供虚假信息,冒充省警察领导,诈骗并侵占其亲属 45 亿越南盾。
11月4日,前江省警方表示,调查机关已拘留黎国天(2002年出生,居住于丐贝县安泰忠乡),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欺诈和侵占财产。
在调查机构,天承认,由于需要钱偿还债务和消费,他意图诈骗并侵占居住在国外的姑姑的财产。2023年11月,天谎称自己在天江省公安局的专业部门工作。

Thien想找份工作,于是请他姑姑转账帮他支付工作费用。Thien还登录了社交网络,租了3个Zalo账号。
天利用这些账户冒充前江省公安局局长,接近受害者的姑姑。天假扮省公安局局长,通过Zalo聊天软件与受害者的姑姑聊天。受害者信任了他,并转账给天让他处理此事。
此外,Thien还冒充前江省公安局的一名领导,建议他的姑姑低价购买4辆待售车辆。Thien以缴纳税款和手续费等各种借口,继续诱骗人们转账。
利用上述手段,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8月,Thien从他姑姑那里骗取并侵吞了超过45亿越南盾。Thien将侵吞的钱财用于个人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