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价格,根据2024年土地法决定土地价格的权力
归合县的 NQC 先生问道:根据 2024 年土地法,土地价格和决定土地价格的权力是如何监管的?
2024年《土地法》第160条规定:
1. 特定土地价格适用于以下情况:
a) 计算组织土地使用费的情况,当国家不拍卖土地使用权,不招标选择投资者实施土地项目,而是将土地分配给中标投资者或中标投资者设立的经济组织来实施土地项目,承认土地使用权,允许改变土地用途,但必须缴纳土地使用费时;
b) 国家出租土地并一次性收取整个租赁期内的土地租金时,计算土地租金,但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情况除外;
c) 根据股份制改革法的规定,计算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d)确定国家分配或租赁土地时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起拍价,但本法第159条第1款第i项规定的情况除外;
d) 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调整土地使用年限、调整详细建设规划时;允许改变土地用途形式;
e) 国家收回土地时的补偿计算。

2. 决定具体土地价格的权限规定如下:
a)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按照本法规定,对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变更土地用途许可、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调整、详细建设规划调整、土地收回、土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确定、省人民委员会授权企业股份制化时土地使用权价值确定等事项,决定具体的土地价格;
(b) 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根据本法规定,在土地分配、土地租赁、变更土地用途许可、土地使用权确认、土地使用期限延长、土地使用期限调整、详细建设规划调整、土地收回以及确定土地使用权拍卖起拍价等情况下,决定具体的土地价格。
3. 主管土地管理机构负责协助同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确定具体土地价格。在实施过程中,主管土地管理机构可以聘请土地价格咨询机构确定具体土地价格。
4. 对于按价值区和标准地块制定了每块土地价格表的地区,具体土地价格在土地估价时按照土地价格表确定。
5. 政府应详细说明本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