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司副董事诈骗数十亿
当局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起诉被告人阮氏莲,因其涉嫌挪用112名出国务工人员65亿越南盾一案。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阮氏莲(1989年出生,居住于乂安省荣市门南坊11号楼)提起刑事诉讼。阮氏莲因犯《越南刑法》第341条第3款b点规定的“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罪”和《越南刑法》第174条第4款a点规定的“侵占财产罪”,被河内市警察调查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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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氏莲。 |
起诉书称,因个人需要资金,自2020年至2021年,阮氏莲因个人需要资金,先后冒充THT公司副总经理、绿色越南公司总经理,使用THT公司假印章、伪造文件包括(劳动荣军社会部发给THT公司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THT公司总经理杜氏好女士于2018年10月16日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其签订劳务派遣咨询服务合同、THT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印章、2020年4月1日董事会会议记录、2020年4月1日代表处成立通知、2013年12月12日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证明公司具有派遣劳务出国的完全法律能力。在签证咨询合同和收据上使用THT公司的假印章,使他人相信Lien具有派遣劳务人员出国或定居国外的职能和能力。
连氏在河内市青春郡阮氏塔街租了一套房子做生意,雇佣了唐文长、阮仲学、阮氏清梅、范英绒、郑氏芳、陈氏文等6人,每月支付每人500万越南盾的工资,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劳务输出订单咨询信息,让大家在网上发布信息,寻找并介绍愿意到THT公司工作的工人,以便连氏收取押金。
每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定金,连氏就向介绍人员支付300万越南盾的“佣金”,每成功完成一次劳务输出,连氏还额外支付1000万越南盾。
每个想出国工作的人,必须存入2000美元到2500美元,准备文件的时间大约是8个月到12个月,然后他们就可以出国工作,工作期限为2到3年,月薪为5000万越南盾。通过这种方式,连氏已经从112个人那里筹集了65亿越南盾。
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已对被告人阮氏莲提起公诉,以《越南刑法》第341条第3款b点规定的“使用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罪”和《越南刑法》第174条第4款a点规定的“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阮氏莲提起公诉,向河内市人民法院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