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党巡视监督质量和有效性的对策
检查监督不是找茬批评、训诫,而是要提醒,要防微杜渐,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防止一个人的错误变成很多人的错误。

2022年中旬,黄梅镇党委检查委员会对琼禄乡党委在土地管理、施工秩序管理和财政管理等领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针对黄梅镇党委检查委员会指出的不足和缺陷,琼禄乡党委进行了总结,吸取教训,明确责任,制定了克服路线图的计划,同时指导乡人民委员会、各支部和负责具体工作的人员加强国家管理工作。
因此,据琼禄公社党委书记阮友雪同志介绍,尽管历史遗留问题相当严重,但凭借坚决果断的指导,这些问题已逐步得到解决:收回了一批涉及该地区存在违规行为的投资项目的资金;针对24起在农用地上修建农场、家庭农场、住宅、大门、堤岸等、侵占交通安全走廊的案件,公社与违规户举行会议,记录行政违规行为,同时进行宣传、动员自觉,对10户进行了强制拆除,同时为违规户创造条件,纠正违规行为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换发或更换手续。
除了按照市委检查委员会的结论拆除10/26个违规建筑物外,通过主动审查,琼禄公社还宣传动员拆除14个违反交通安全走廊的建筑物。

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该乡还加强了土地管理,在各村组建了“贴身管家”队伍,及时发现并处理侵占土地、在农田和交通安全带上非法建设的案件,防止新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该乡加强了建设秩序管理,并向居民发放建设许可证和征收个人住房建设税。2023年和2024年上半年,琼禄乡共发放建设许可证76件,征收建设税3.74亿越南盾。
为确保提高对党组织和党员检查监督的质量和有效性,黄梅镇各级党委特别注重指导总结阶段明确责任,制定攻坚计划,明确人员、工作、路线图和责任,明确方向。黄梅镇党委常委、检查委员会主席胡世松同志认为:党委、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总结要明确提出需要做和攻坚的内容和工作,让被检查监督的组织和个人清楚地看到自己该做什么、该攻坚什么。

黄梅市党委系统地开展检查督导工作。每年,市委党委和市委检查委员会都积极制定专项检查督导计划,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督导。检查督导重点关注敏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频发领域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例如土地管理,特别是林地和未利用公共土地管理;基本建设管理、建设秩序;干部和公务员的安排、任用和录用;行政改革,特别是行政程序和公共道德建设等。
为确保检查、监督工作成效,及早预防和远程防范违法行为,黄梅市党委检查委员会对检查、监督对象需解决的问题进行明确总结,并主动建议市党委发出指示,在全市范围内予以纠正和解决。如2022年9月9日颁发关于加强对规划、规划管理、城市管理和建设秩序的领导和指导作用的第09号指示;2022年10月2日颁发关于加强领导和指导作用以加速向全市居民和个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属物证书进程的第10号指示。
黄梅镇还注重全系统对党组织、干部、党员的定期监督。以此作为突破口,防止党组织、干部、党员违规,不让小违规变成大违规,不让一人违规变成多人违规。
定期进行监督,通过各级、各部门、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的信息和报告;通过上级党委与下级党委特别是薄弱基层党委的会议;通过党委干部参加党的小组会议;通过对党组织、干部和党员执行政治任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立即纠正任何违法行为或对有违法迹象的情况进行检查。

对于清章县来说,通过清楚地认识到巡视、监督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积极作用,有助于推动干部、党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任务,为建设坚强党的事业做出贡献;县常委会委员会青章党委于2022年5月13日颁发了第08号项目,关于继续提高巡视、监督和党纪工作质量,为防止干部、党员违法乱纪作出贡献。
据此,这项工作由县级至基层党委和检查委员会系统地开展,密切关注各级、各部门、各地区、各机关、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县级重点是定期检查、监督和监测党委领导、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履行职责和任务的情况;党的政策、路线、决议、指示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规章制度,政治思想、道德、作风、“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党的小组活动;国家对土地和矿产的管理;基本建设投资;国家预算的管理和使用;党的财政收支;容易出现违规行为的敏感领域。

把专题巡视督导与定期巡视结合起来,就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党组织、干部、党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两年来,两级巡视委员会对58个党组织、84名党员进行了巡视督查。
青章县委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阮春银同志表示:通过各级、各部门党委、检查委员会的检查监督活动,县委办公室及时纠正了一批党组织和党员在领导、指导和组织实施方面存在的局限性和缺点,为推动各级、各机关、各单位政治任务的落实做出贡献。同时,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党组织和党员形成了真正的震慑作用。从2022年7月至2024年6月,两级党委、检查委员会考虑对164名违法的党员给予处分,其中:给予123名党员处分;给予20名党员警告处分;给予21名党员开除学籍处分。
检查监督不是“吹毛求疵”,找缺点批评指正,更主要的是提醒,防患于未然,防患于未然,避免小错酿成大错,一人之错酿成多人之错。
因此,全省各级党委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同时推动落实省委常委会2024年4月1日第28号指示,关于加强党对落实国家审计检查、监督、调查、处理投诉、举报和建议结论的领导;确保提高党、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国家审计等检查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