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主任指示为熟人提供免费土地登记
1月2日,公安厅对被告人周同忠(1977年出生)作出起诉决定,并下达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的命令,以调查其“利用职务之便犯职务上职务上的 ...
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周同忠(居住于安江省周富县蔡斗镇永福村)被任命为安江省周富土地登记分局局长。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周同忠利用职务便利,指示周富土地登记分局工作人员免除周同忠及其55名亲属征收76个土地登记服务费的义务,造成国家财政损失94,902,954越南盾。

此前,针对此案,安江省侦查警察局已对原土地登记分局财务主管兼土地登记归还科员黎明芳(1981年出生,居住于安江省周富县蔡斗镇永福村)作出起诉决定,以“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实施起诉,并禁止其离开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