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共交通车辆减少,多余的司机怎么办?

November 4, 2016 08:10

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后,多余的司机需要重新培训安排,如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就必须裁减。

总理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强管理和提高公共资产使用效率的第31/CT-TTg号指示。

该指示内容之一是要求财政部尽快提请政府总理修改补充政府总理2015年8月4日第32/2015/QD-TTg号决定,其中修改用车费用单价,使之适合各岗位工作用车的使用标准和规范;力争将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目前配备的工作用车数量减少30%-50%,山区、海岛和特别艰苦地区单位除外。

同时,确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用车预算制度和一般工作用车的实施路线图。

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国会代表刘平蓉在接受新闻界采访时表示,他全力支持总理的指示,因为目前公共交通工具的使用仍然很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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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刘平蓉

根据路线图,总理责成财政部配合各部委制定项目,重新评估公共交通车辆使用现状、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特别是解决各部委、部门、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现有司机队伍的就业问题。

“关于减少公共车辆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拍卖过剩车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解决国家机关司机等过剩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们需要仔细研究这批司机队伍的特点,对他们进行再培训,以便安排,如果他们不符合要求,我们就会精简他们。”阮先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国会文化、教育、青年和儿童委员会副主席范必胜代表也强调了与此问题相关的两个因素:手段和工人。

关于车辆,据Thang先生介绍,在审查和计算每个机构的使用需求后,将拍卖需要减少的车辆数量,为国家收回部分资产。

此外,要结合实际,研究公车承包办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公车使用人承包车辆,并严格规范公车购置行为,避免未来公车数量过快增长。

特别是,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将导致司机过剩,因此重新安排劳动力至关重要。永隆省国会代表表示,对于经验丰富且年龄较大的司机,应鼓励他们提前退休。对于仍有大量工作时间的司机,应制定培训计划,帮助他们转行或调动其他工作。如果他们无法满足要求,相关机构或单位应果断解除合同,以精简工资。

“为了在2020年之前落实总理的指示,只剩下3年多的时间,因此,财政部、计划投资部和内政部等管理机构需要有强大的政治决心,尽快出台具体的指示和路线图,说明每年要减少多少车辆和人员,才能实现既定目标”,范必胜代表强调。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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