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土地法如何规范土地分配和土地招标租赁?
Do Luong 的 NTT 女士问道:如何通过招标方式进行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以选择投资者实施土地投资项目?
2024年《土地法》第126条规定:
1. 国家利用收取的土地使用费分配土地,并通过招标将土地租赁给选定的投资者,用于在以下情况下实施投资项目:
a) 本法第79条第27款规定的项目,省人民议会通过招标方式决定划拨土地或者租赁土地给选定的投资者,以实施使用土地的投资项目。
省人民议会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招标遴选投资者实施土地投资项目的决定标准;
b) 根据本法第 79 条规定,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的投资项目,不受本条款 a 项规定的约束,但须根据行业和部门管理法的规定组织招标程序来选择投资者。

2. 土地基金用于招标遴选投资者,以实施投资项目。该投资项目所用土地为本法第79条规定的国家征用土地。如项目实施用地包含本法第217条第1款规定的土地,国家应当征用该土地,并通过招标方式分配给或租赁给选定的投资者,以实施该项目。
3. 根据本条第1款第a项规定,通过招标遴选投资者实施投资项目的条件包括:
a) 属于省人民议会决定的用于投资项目的土地招标地块清单;
b) 有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详细规划或 1/2000 比例分区规划;
c) 法律规定的投标条件。
4. 使用本条第 1 款 b 项所列土地的投资项目,必须满足本条第 3 款所列的招标选择投资者的条件,以及该行业或领域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5. 参与竞标以遴选投资者实施土地投资项目的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属于根据本法第119条和第120条的规定由国家分配土地或租赁土地的主体;
(b) 在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以实施投资项目的情况下,必须确保符合本法第122条规定的条件;
c) 法律规定的投标条件。
6. 参与土地投资项目招标的外国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条第5款b项和c项规定的条件;中标后,应当按照政府规定,依据投资法、招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设立经济组织,以获得分配或租赁的土地来实施项目。
7. 省人民委员会负有下列职责:
a) 公布根据本法规定用于土地投资项目的土地招标计划和地块清单;
b) 组织详细规划或制定 1/2000 比例尺的区域划分计划;
c) 根据本法规定,组织制定和实施补偿、扶持、安置和土地收回计划;
d) 根据政府规定,向中标投资者或中标投资者设立的经济组织分配和租赁土地,以按照中标投资者与主管机关签订的合同中的承诺实施项目,并满足投资法、招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确定土地价格,计算土地使用费和土地租金,以便投资者履行其对国家的财政义务。
8. 自中标决定作出之日起36个月内,或根据与主管国家机关签订的合同规定的其他期限内,主管级人民委员会应当完成土地分配和土地租赁的补偿、扶持和安置工作。
根据本条第6款和第7款d项规定获得土地分配或租赁的组织,应根据已批准的补偿、扶持和安置计划,应主管国家机关的要求提供资金,用于实施补偿、扶持和安置;自收到主管国家机关的要求之日起6个月后,如果该组织未能提供足够的资金来实施补偿、扶持和安置,主管国家机关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9. 选择投资者实施土地项目的招标顺序和程序应当符合招标法律的规定。
10. 政府应详细说明本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