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在晾衣绳上藏毒品被判终身监禁
颜文毕特(Ngan Van Pit)花了一大笔钱贩毒。为了躲避警方侦查,毕特没有把毒品放在家里,而是藏在晾衣绳上。午夜时分,毕特在给一位顾客送货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义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被告人颜文碧(Ngan Van Pit,1992年出生),家住Tuong Duong区仁梅乡,罪名是:非法贩毒。
颜文必(Ngan Van Pit)是一名犯罪前科的被告,曾因吸毒入狱。2013年,他因非法贩毒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皮特21岁入狱,28岁提前获释。人们以为,经历那次失败后,这个年轻人会重新振作,开始新的生活。然而,皮特却不断犯下同样的错误。

起诉书称,2024年4月29日下午,皮特在公社Xoi Voi瀑布闲逛时,遇到了一名操清化口音的男子(背景和地址不明)。
交谈中,该男子询问Pit是否有冰毒出售,并表示需要购买10包冰毒,Pit开价3000万越南盾,并约定了双方交易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天早上,Pit前往桂丰县Tri Le乡Pa Khom村,向一名蒙族男子购买了40包鸦片,总价8000万越南盾。Pit预付了5200万越南盾,并要求延期支付剩余款项。Pit把买来的毒品带回家,藏在晾衣绳上,再用毛巾盖住。
5月2日晚11点45分,皮特携带毒品准备送往客户时被警方逮捕,警方缴获了10包粉色海洛因。警方在搜查其住所时,又缴获了30个装有粉色海洛因的塑料袋。
侦查机关认定,本案中,皮特因买卖毒品838余克,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次出庭时,被告显得相当平静。他承认自己贩毒是因为贪图巨额金钱。皮特表示,出狱后,他曾做过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来维持生计。但后来,因为贪图巨额金钱,他再次犯罪,明知贩毒违法,却依然继续贩毒。
鉴于被告人的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且贩卖毒品数量较大,人民法院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颜文必无期徒刑。